近年来,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方式,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把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让市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一是重点督办。每年选择20件重点建议件,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分别督办。督办中,邀请提出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到办理现场实地察看,了解办理情况,与办理部门面对面商议办理办法,征求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二是问卷调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向市人大代表发出信函,背对背了解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真实意见,防止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被满意”。三是听取报告。每年8月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次“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在年底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办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对外公布。四是开展督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通知 “一府两院”按要求整改。五是向代表交账。在下一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将承办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的情况、代表满意情况、未办理完结的续办计划等汇编成册,印发每一位市人大代表。同时将办理结果在当地报纸和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面商率、办复率、代表满意率 “三个百分之百”,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