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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四个环节 增强监督实效

时间:2008-06-24来源:中国人大新闻
  

  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监督,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主要任务。《监督法》的出台,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基本原则、实施监督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等进一步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地方人大特别是县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比较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何更好地把握《监督法》的立法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和县级人大常委会的特点,不断改进监督方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县域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我们认为应突出抓好以下四个环节。

  一、精选议题,突出监督工作的重点。准确确定监督议题是搞好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的前提。确定议题不可贪大求全、事无巨细,必须突出重点,力求准确。所谓准确,就是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既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重大决策,服务中心,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又要善于从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从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从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中层层筛选,突出真正具有影响的重点问题来确定监督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监督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和虎头蛇尾、流于形式的问题,也才能把握住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这个核心。近两年来,我们先后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养牛、苹果产业发展、城乡低保、农村医疗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实事办理以及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公安派出所工作等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或者调研,对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及工作情况,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新农村建设、城乡低保等工作调研报告被县委先后转发,对促进全县相关领域工作产生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网吧监管工作进行连续监督,一抓到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大代表普遍反映,这些监督议题把促进发展、关注民生放到了突出位置,做到了人大工作与全县重点工作合拍同步,实现了人大监督工作与群众期望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也提升了人大工作的社会影响。

  二、深入调研,为开展监督工作提供可靠依据。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的重要方式,更是增强审议监督针对性的切入点。近两年来,我们在听取和审议每一项工作报告前,都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以及相关工委负责人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前期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审议发言有事实、有依据、有分析,避免了跟着报告走、人云亦云、发言无关痛痒的问题。在新农村建设视察和养牛、苹果产业发展、农村医疗卫生、城乡低保等工作调研中,采取现场查看,召开人大代表、基层干部座谈会,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网吧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之前,组织人员多次在不同时间段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网吧经营情况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会议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实践证明,要增强监督效果,首先必须高度重视调查研究。要围绕审议议题,坚持深入基层,多渠道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掌握社情民意,力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其次,要不断改进调查研究方法,注重调研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增强调研的主动性,真正深入一线,深入农户,见人见事,不能仅停留在听听汇报、看看现场上,切实防止走马观花和被有关部门“牵着鼻子走”、了解不到真实情况的问题。要注重多吸收人大代表参与调研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收集民情、代表民意、集中民智的作用,在较高层面上了解实情,查找问题根源,寻求解决办法。要注重发挥机关各委、办和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采取集中调研与平时调研、常委会重点调研与委托乡镇人大调研、综合调研与专题调研、民意调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等办法,扩大调研范围,拓展调研层面,丰富调研内容,切实提高调研的科学性和质量。要注重调研结果的综合分析和报告的形成,把重点放在查找问题、分析根源、提出建议上,力求做到总结评价全面客观,指出问题实在准确,建议措施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具有指导意义,为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积极探索,着力提高会议审议质量。提高审议质量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保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最终要通过召开常委会会议集体做出决议、决定或形成审议意见等方式来实现。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监督效果。因此,提高审议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我县近两年多来的实践,不断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应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准备。提前印发会议通知,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部门告知会议审议内容,便于组成人员提前调研和了解相关方面工作情况,准备发言提纲;二是会前学法、学政策。围绕审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掌握法律和政策精神,增强审议的针对性;三是主任会议认真讨论提交会议的相关材料。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各种报告、议案及工委的审查报告、决议、决定(草案)在主任会议上认真讨论,吸收各方面意见,不断完善,避免疏漏;四是认真审议。合理安排会议审议,为组成人员留够充足的发言时间,引导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力争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准,建议提实,同时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建议,真正把议题审深审透,形成既关注全局、抓住带有根本性问题,又不好高骛远、面面俱到、大而空、大而全,能够抓住要害、符合实际、便于整改、操作性强的审议意见或决议。五是尽可能扩大会议列席范围。在组织与会议议题有关的“一府两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当面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的同时,轮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拓展审议发言的范围和听取意见的广度。六是对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未超过全体组成人员50%的要责成整改并在下次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

  四、跟踪问效,努力实现监督目标。检查督促、跟踪问效,是实现监督目标、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方法。一是要抓好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集中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审议意见转办后,必须明确办理质量和时限要求,安排相关工委检查督促,跟踪问效,做到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对办理落实结果要向人大常委会真实反馈,并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度测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行使人们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处理好代表建议,是支持代表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的最直接的体现。因此,对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及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要及时向“一府两院”交办,切实加强调度督查,常委会至少每年2次听取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要求办理单位及时向提出建议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办理水平。三是要重视信访事项的督办。解决信访问题,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人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要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大对重点来信来访问题的综合分析和督办力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解决涉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司法和社会治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具体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者系灵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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