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观,是以全面、协调、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发展观,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指导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科学发展上就要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科学发展能力,积极推动科学发展。
一、提高监督能力,为科学发展问诊把脉
监督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因此,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将落实坚持科学发展观贯穿到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始终,增强监督实效,使监督工作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吴邦国委员长指出“继续加强和不断改进监督工作,要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克服形式主义”。积极探索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新途径,树立科学的监督理念,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为推动科学发展问诊把脉。
1、树立科学的监督理念。监督工作,理念先行,要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的理念,既要关注经济发展,又要兼顾民生改善;既要注意工作监督,又要加强法律监督;既要重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又要兼顾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要牢固树立依法监督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保证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形成的审议意见的合法性、有效性、权威性。要牢固树立接受人民监督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突出监督重点。彭真同志曾经指出“重大原则问题,该管就管,少一事不如多一事,日常工作问题不必去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人大监督要善于抓重点,抓关键,抓主要矛盾。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围绕国家工作大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把政府正在推进、需要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使监督工作得到党委重视、政府支持、群众拥护。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牢牢抓住工业化、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实施监督,必要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开展监督,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加强监督力度。一是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采取上下联动的方法。 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同时展开检查,形成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强化监督力度的态势。二是加强对人的任前任中任后监督,把对人和事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多年的实践中,在任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配合组织部门考察等严把资格审查关,在任命时采取公开的任命,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等全程接受监督,采取了述职评议、工作评议、工作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任后监督。如近几年广丰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严格审查,公开任命,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重要工作向常委会汇报、工作质询、工作视察、年度工作测评、工作述职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组织、法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任前、任中、任后的“监督,有力地对任命人员进行“全程式”监督。三是常委会与职能部门相结合的方法。审计、监察和舆论等职能部门行使的监督权,是法律赋予监督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善于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其它监督形式相配合的工作格局。四是提高审议监督能力。开展审议前调查研究,多安排常委会组成 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调研,使其充分掌握情况,认真做好审议发言的准备;创新审议方式,如有的地方人大实行审议发言卡,审议登记卡、审议与询问相结合、集中审议与分组审议相结合、上门审议与现场审议相结合、一次审议与反复审议相结合等。邀请“一府两院”领导、政府相关工作部门领导列席会议听取审议,回答询问。有计划地邀请一些本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安排参加调研的代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议题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听取和审议相关的视察意见书或调研报告;规范审议程序,通过归纳发言材料—广泛征求意见—分管领导审查—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主要领导审阅签发等 流程形成审议意见书,确保审议意见的质量,提高审议意见的严肃性;跟踪督促意见落实。为确保常委会决议、审议意见的有效落实,常委会或委托相关工作机构加强跟踪督促。对超过法定时限的,采取询问、催办通知等形式进行督促,保证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发挥代表作用,为科学发展推波助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 人员,既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也是联系群众的主体,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生活在群众之中,最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愿望,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既是人大的职责所在,也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1、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形式,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如有的地方人大采取“履职登记薄”、“履职登记卡”、“六个一活动”等载体,不断扩大和拓展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创造条件。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影响代表作用发挥的问题和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规范和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如广丰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代表“六个一”活动,搭建闭会期间履职平台,即要求代表学好一部《代表法》,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一条好的建议,开展一项惠民、利民的有益活动,帮助一户困难户,扶助一名贫困生,为当地群众办一件实事、好事。增强了代表参与、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发挥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作用。各级人大代表始终坚持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自身的重要职责,始终坚持在人民群众中认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将国家意志变为全县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代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人民群众的愿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如有的地方人大通过开展代表走访选民活动、代表下访活动、代表接待日等,通过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知,真正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了解科学发展中的意见建议。
3、发挥代表在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中的代言人作用。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也是对科学发展中的一些制约问题的积极建议。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对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并需由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以议案、建议或批评意见的方式提出,既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集中反映群众的意愿和呼声,积极发挥了代言人的作用。
4、发挥代表服务中心大局上的争先作用。人大虽然不在经济发展的第一线,不承担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但在为县域经济发展服务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作为代表,就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努力找准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各级人大代表更是各行业的杰出人士,有的甚至是直接从事经济发展行业的代表,在经济建设上,有着其他组织和阶层不可替代的作用。县人大常委会要鼓励和引导他们参与到经济建设第一线,立足本职,胸怀大局,充分发挥宣传带动和示范作用,做干事创业的先锋,遵纪守法的模范和联系群众的桥梁,为改革、发展、稳定多作贡献。
三、加强自身建设 为科学发展夯实履职基础
地方人大常委会是地方人大的常设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对于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的作用至关重要,为人大依法履职,推动科学发展夯实履职基础。为此,加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素质能力等自身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加强主任会议建设。充分发挥主任会议在常委会闭会期间的作用,委托主任会议不断加强对“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采取定期召开专题主任会议的形式,听取“一府两院”工作部门和条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根据主任会议组成 人员对某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主任会议纪要或主任会议建议书,有关部门按照主任会议纪要或主任会议建议书的要求,抓好工作整改和工作落实。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对常委会决定、决议及审议意见办理落实,适时组织主任会议组成 人员检查和视察落实情况。要充分发挥主任会议的信访监督作用,通过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处理办法,加强重大信访案件的督办等措施,不断强化人大信访监督。
加强常委会议建设。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加强调查研究,求真务实抓大事。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常委会各项会议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精心组织,提高常委会审议发言质量。不断改进会务工作,保证组成 人员畅所欲言,充分表达意见。邀请和安排“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和市民列席、旁听常委会会议,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相互联系和沟通,增强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扩大人大代表和公民的知政知情权、参与权,自觉地把常委会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2、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设。优化常委会组成 人员结构,制定组成 人员制度,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牢固的权利观。常委会全体组成 人员,都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保证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有关活动,积极开动脑筋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常委会组成 人员按照内设工作机构对口联系分工,在各工作机构平时开展的学习考察、视察、调研、调查等注重取向;常委会组成 人员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人大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要求各组成 人员就联系对口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加强学习,在每次常委会会前就某个议题组织组成 人员参加视察调研,增强审议的针对性,为在常委会会议上的重点审议发言等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强组成 人员的集中培训,提高素质。
3、提高常委会机关服务水平。常委会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超前意识,提高辅助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参谋作用。要紧紧围绕各级党委中心工作和常委会工作的重点、难点,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智囊作用。要树立“大落实”、“大督查”的观念,按照职责分工,有分有合,齐心协力抓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助手作用。要努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知民情、解民忧,为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架起桥梁,当好助手。要加强综合协调,精心做好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上下级人大机关之间的协调、与“一府两院”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充分发挥枢纽作用。要按照“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对“三会”服务和人大执法检查、视察等重要活动的服务工作,按照代表法的要求,热情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保障作用。(作者系江西省广丰县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