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近年关,人代会也即将开始。在以往的人代会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往往都是高票通过,即便是有个别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出异议也往往是数字、词句等无关痛痒的东西,真正能够涉及到实事的东西不多。诚然,这可能是“一府两院”各项工作成绩突出的缘故,但是也不能排除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时原则把握不够的原因。个人以为,人代会是一年一度政治生活中的大事,那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大代表就应该本着人民利益为先的标准,认真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审议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是为民的原则。人大代表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所以,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时候,应该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从群众需求出发,比照群众反映强烈的、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凡是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应该及时提出建议意见。
二是求实的原则。代表在人代会召开之前,往往会针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开展调研,这既是代表深入群众体察民情,更是实事求是地对“一府两院”有关工作进行正确地了解和反应。所以,我们说,代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必须遵循求实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讲实话、查实情,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议。
三是适度的原则。凡事“过犹不及”。我们说代表针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是应该履行的职责,但是,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建议意见,应该与地方区情民意相符合,与地方财政能力相符合,切忌提出过大过空的建议意见和不切实际的漫天空谈。要针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反应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潍坊坊子区人大 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