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依法治国是时代进步的必然。胡锦涛同志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自1986年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实施以来,今年已经是“五五”普法最后一年。总结好“五五”普法工作成功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应值得认真思考。
一、主要成效:工作有序开展,普法效果明显
过去25年,全民普法让广大干部、普通群众的法律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推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普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工作制度日臻完善。多年普法实践,已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各地相应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建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广泛宣传、检查考核、经费保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2、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各级领导法律意识逐步增强,认识到法律是开展工作的法定保障,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广大群众头脑中有了一定的法制观念,意识到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走上维权之路。
3、普法队伍不断壮大。各地均成立了以政府司法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和人员齐抓共管、共同配合的普法宣传队伍,特别是各乡镇都设立了司法所,对法律的宣传起到了积极作用。
4、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采取印册子、挂标语、写板报、办讲座等方式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善于利用各种纪念日开展大规模的法律宣传,产生了较好影响,营造了浓厚氛围,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普法宣传作用。
二、存在不足:执行欠力度,保障不到位
多年普法工作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制的期盼、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相比,普法工作还有一定差距。
1、制度落实不到位。在普法实际工作中,部分地区没有很好地按制定的普法制度开展工作,职能部门实施不力、全社会共同参与度不够,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相关部门普法不作为,考核评比走形式,经费保障差距大。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2、普法力量不够强。现有普法队伍中专业人员少,事务性工作多,部分普法工作者自身对法律学得不深、理解不透,影响普法开展的质量。特别是乡村基层普法队伍力量尤显薄弱,尽管有司法所,但多数没有专门普法人员,即使普法人员也是应付的多、形式的多,具体抓普法的少。
3、普法工作不扎实。部分地区和部门还存在普法规划不具体,结合实际不够,普法具体内容不明确,一些单位、部门抓普法搞形式、走过场,普法效果不佳,法律普及面不宽。
三、原因探析:认识有偏差,人治思想重
分析存在问题,形成原因较多。归纳主要有两方面:
1、思想重视不够。客观上讲,当前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看重经济发展硬任务,把普法工作当作软任务,认为经济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容易出政绩;普法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内难以直接平衡,把普法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工作看待,把全部时间和精力放在了抓经济发展上。具体到普法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工作制度不一定真正全部落实,有普法规划但实施效果不理想,普法队伍建设没有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普法宣传和检查考核走形式、普法经费保障欠帐多就成为必然。
2、人治思想严重。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30余年,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快速发展的几十年,基本形成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但相对中国几千年来根深蒂固的人治思想传统,法制观念在人们潜意识还没有牢固形成。部分领导把权看重于法,人治思想严重,认为权大于一切,命令可以代替法令,为了面子工程、为了政绩而违反法律破坏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损害老百姓合法权益的现象经常见诸于报端。相当部分老百姓学法不深、理解不透,讲权利的多、尽义务的少,现实生活中发生的诸多事件,让普通百姓认为采取法律手段付出的代价太大、耗费的时间太长,最终的结果经常令人失望,信访不信法。
四、对策建议:强化法制观念,狠抓工作落实
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在制订“六五”普法规划时要把握三个方面重点。
1、强化法制观念。观念的转变必须依靠制度和学习来保证。一是抓领导干部学法,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建立刚性的学法制度,长期坚持形成学法习惯,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克服人治思想,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起好表率带头作用。二是抓执法人员学法,提高执法水平。通过集中培训、知识讲座和严格的执法资格动态管理等方式,督促执法人员加强法律学习,克服行政手段执法思想,树立运用法律手段执法观念。三是抓全社会学法,形成浓厚的法制氛围。采取切实手段,继续坚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通过多层次、多类别的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调研全社会学法积极性,促进全民树立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公民依法办事和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2、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真正认识到普法工作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工作,把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一是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在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时,应明确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常委作为日常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认真履行领导职责。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推进普法工作的系列机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要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促使其严格按规划认真开展,确保普法收到实效。
3、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鼓励现有普法队伍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整合法律资源,建立以政法系统特别是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主体,挑选法律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表达能力较强的同志组成普法宣讲团, 为各级领导干部、中小学校、机关企事业以及基层组织开展法制讲座、法制辅导课、讲授法律法规知识,为普法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离退休同志、热心普法的志愿者作用,壮大普法队伍,增强普法力量,提高普法质量。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在坚持节假日、纪念日采取标语、橱窗、板报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普法网站、网页,开通法制电视专栏、普法广播电台、法律服务热线,编印通俗易懂、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普法系列作品,利用信访大调解、观看警示片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创新普法宣传,提高宣传实效。三是逗硬检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普法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并提高分值比例,做到与经济发展同等看待;检查时采取多项指标与社会公开、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使考核结果真实体现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普法工作考核结果实行“一票否决”制,保证普法工作的刚性开展。人大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通过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听取汇报等多种方式,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是强化经费保障。要在财政预算中加大普法工作经费投入比例,特别是加大农村普法经费的投入,要随着地方财税收入增长尽快补清历年来普法工作中的经费欠帐,保证不出现普法工作经费新的缺口,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个别部门和部分领导不认真执行普法工作制度,普法工作不积极作为的,要坚决进行教育惩处,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确保普法工作严肃性。
普法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形势有喜有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在制定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时,认真研究、强力实施,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为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