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棱县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人大工作监督。一是函告代表建议。在代表视察工作中,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以人大常委会工作建议函的形式交县人民政府,要求限时办理并回复办理结果。如在视察县广电工作后,通过代表建议函的形式解决了该局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开展部门承诺督查。对县人民政府在人代会上所作承诺,县人大常委会根据承诺事项分上、下半年对相关部门完成承诺事项的情况进行督查。并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下次人代会上汇报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由人大代表对政府承诺的相关部门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测评打分,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三是听取重要工作汇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按惯例听取“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汇报两次,根据汇报反映出的问题,人大常委会安排力量加强督查、视察,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