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该评低保,群众自己说了算!”近日,通江县诺江镇牌坊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姗告诉笔者,“每年到确定社会救助对象的时候,我们就召集社区居民召开坝坝会,公开评出救助对象,干部不徇私情,确保了社会救助公正、公平。”牌坊社区的做法,是通江县人大审议监督社会救助工作“阳光透明”,取得较大成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针对群众反映的部分地区存在“人情救助、关系救助”的问题,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力度,通过走访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等方式,助推政府救助工作“阳光透明”。 2010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分别深入到诺江镇、涪阳镇等部分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形成了详细的调研报告。2010年12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的专题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拓宽渠道,有机整合,创新机制,搞好统筹协调,促进阳光透明,完善社会救助对象的造血功能。 一年来,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大办理力度,成效明显。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印发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2.5万余份,在全县乡镇、村委会和社区的公开栏设立社会救助公示专栏,对救助政策、救助程序、救助对象常年公示。在县民政局和各乡镇设立了监督举报箱,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提高救助标准和水平。积极向省市汇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和水平。城市居民月人均160元提高到220元;农村居民由每人每年785元提高到1200元。今年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754人,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3096人。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实行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累计救助城市困难群众1452人,农村困难群众664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162万元。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在县、乡镇、村(居)建立各类救助对象台账,做到对象、标准、家庭情况清楚。与卫生局和医院建立和完善了“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即时结算,方便百姓就医。与审计局、房管局、建设局、交通局、人劳局等开展信息对接,实行资源共享,提高了救助对象的准确率。 ——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救助政策阳光透明。结合低保年审,开展低保户复查工作,在传统的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基础上,今年实行信息比对法,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面清理。加强明查暗访,扩大低保对象核查面,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权力保。建立健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10年共收到来信来访148起,回复率达100%。 ——完善社会救助对象的造血功能。针对弱势群体特点,注重给予扶持。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免费或优惠提供生产资料和品种,让其发展生产,帮助从根本上脱贫。五保户、孤寡老人入住敬老院后,通过种菜、养猪、简单的手工编制,充实了生活,减轻了供养负担;对流浪人员、精神病人等,帮其返家和送往精神病医院救治;对缺技术、文化和缺资金的城乡贫困居民,鼓励支持参加劳务培训。一年来,组织各类技能培训20期5000人次,其中困难群众占60%,转移安置和再就业380人,低保对象中有2350人实现稳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