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宜宾市南溪区委挂牌成立。7月29日,南溪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及时通过了南溪撤县设区五个决定。 南溪区成立后,将借助撤县设区的“东风”,在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更大发展。 为使撤县设区取得成功,自2010年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提请的《关于撤销南溪县设立宜宾市南溪区的议案》和今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宜宾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就撤县设区的相关问题向省、市人大作了汇报后,召开主任会议,拟定县人大常委会撤县设区工作方案和南溪县设区五个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又对撤县设区事宜进行讨论,对五个决定进行了修改。通过精心筹备,《关于南溪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关于南溪县人民法院更名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的决定》、《关于南溪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关于撤销南溪县设立宜宾市南溪区后人民代表大会届次连续计算和南溪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宜宾市南溪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关于南溪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更名为宜宾市南溪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五项决定全部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