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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都江堰人大五措施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时间:2012-10-10 来源:都江堰人大 作者:黄斌

  近期,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针对该市人民陪审员工作中存在的陪审员选任来源单一、法律素养整体水平不高、参陪率不均衡等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规定以及市法院审判案件的需要,确定市法院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15名,由过去的35名增至50名。
  二是为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选出热心陪审工作、法律等专业素质高的陪审员,拟改变过去由乡镇、单位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做法,在全市开展一次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活动,通过普选产生新的陪审员。
  三是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审判活动的陪审员,市法院院长应及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除其陪审员职务,逐步减少机关干部担任陪审员的人数,增加基层人民调解员、具建工审计卫生教育等专业知识人员担任陪审员的人数,逐步提高陪审员的参陪率。
  四是要求市法院会同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除考核参陪案件数量外,可引入法官反馈意见、第三方评价意见、陪审员自身述职等作为考核内容。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陪审员参陪案件的经费保障,市法院、市司法局要做到专款专用,并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