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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揭榜
时间:2011-12-16 来源:未知 作者:李旭

  眉山遂宁凉山宜宾德阳南充泸州资阳内江雅安跻身前十
  12月15日,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通报了我省首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排名靠前的10个城市分别是:眉山市、遂宁市、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宜宾市、德阳市、南充市、泸州市、资阳市、内江市、雅安市。此次测评结果将作为省级文明城市评选重要依据,并纳入省委对市州的目标考核。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社会文明程度,今年我省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与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只针对全国文明城市不同,我省将21个市(州)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都纳入了测评 (成都、绵阳、广安因接受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不再进行省上测评)。
  省文明办制定下发了《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细则》,明确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公益行动和公共关系等六大方面39个测评指标114条测评标准,对于社会治安、交通便捷、食品安全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指标赋予了较高权重;测评方法包括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整体观察和材料审核四种,为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权威,主要采取暗访形式实地考察测评市民的文明行为和文明素质,测评数据由专业软件统计分析后自动生成排名。
  今后,我省将每年开展一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