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时代脉搏 践行初心使命 在赓续传承中绘就地方人大工作新画卷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伴随着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自贡市人大也走过了光辉的历程。今年是自贡市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40年来,自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不负重托,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为推动自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设立自贡市人大常委会
民主法治建设加速推进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对宪法有关条文作出修改,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它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它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被正式确立下来。
让我们将镜头拉回到那个值得铭记的历史节点。1980年4月26日—30日,自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过了《关于设立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选举产生了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市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有了常设的制度载体;1980年5月7日,自贡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自贡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工作历程由此展开,开启了自贡市地方人大建设的崭新篇章。
40年时光荏苒,40年砥砺奋进。从1980年到2020年,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整整走过了四十载春秋。40年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规范中提高,在实践中完善,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一项项决议决定、一桩桩监督事项、一件件议案建议、一个个创新举措······40年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留下了铿锵足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宝贵经验。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市工作大局,谋划推进全市人大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发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将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细化分工,切实把市委的重要部署要求转化为人大工作的具体思路、方法举措、实际成效。同时,坚持定期向市委报告工作,始终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轨。
集体行权作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健全和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等部署要求,多次修订了自贡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界定“议而必决”“议而可决”“议而不决”的36项事项,不断提高决议决定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先后依法就九年制义务教育规划、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人才强市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作出了决议决定240余项,切实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
依法任免重保障。坚持人大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近2000人(次),并对自贡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市法院副院长、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及常委会任命的“两院”部分人员进行述职测评,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使人大任命的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组织信任度强。同时,注重加强任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完善人事任免办法,细化任免程序,修订完善《自贡市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拟任职人员任前资格审查、法律知识考试、供职发言、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增强任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
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自贡市自2015年12月3日被依法授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精准立法接地气。主动寻求立法“最大公约数”,在项目规划上注重呼应人民群众立法需求,在法规制度设计上注重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法方式上注重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的渠道和方式,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务求立“接地气”之法。2016年11月,立足自贡严重缺水的实际,针对饮用水安全问题,制定公布自贡市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 被评为自贡市2017年度“重大法治案事件”之一。截至目前,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已制定公布《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自贡市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自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4部实体性法规和1部程序性法规。
执法检查促实施。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及其修正案专题学习培训,督导全市宪法宣传教育、普法工作,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坚持一手抓地方立法质量,一手抓法律法规贯彻实施,40年来,对预算法、企业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种子法、义务教育法、文物保护法和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300余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探索精准式执法检查,制定《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精准性,保证了法律法规在自贡市的有效贯彻实施。
备案审查强法制。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不断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特别是设立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专门机构以来,及时修正、修订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制发《自贡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办法》,在全市构建起了分级备案审查机制和“统”“分”结合的工作格局,并在全省率先建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对“一府两院”和区县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力维护了法制统一。
以助推发展为目标
依法正确有效开展监督
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神圣职责。40年来,特别是监督法实施以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突出“发展”主题、扭住“民生”核心,着力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工作年年有新发展,届届有新突破。
打好监督组合拳。综合运用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报告、跟踪督办等多种监督形式开展监督,从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到工作监督,从对经济运行、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到对老百姓关心的公正司法、饮用水源保护、棚户区改造、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问题的监督,打出了一套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的“组合拳”,一大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了人大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探索监督新模式。坚持把握新要求、研究新情况、探索新途径,历届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上都敢为人先、动真碰硬,彰显了人大监督的“铁腕”气质和“刚性”本色。十五届市人大常委会探索任后监督,率先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得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全省推广;十六届市人大常委会率先试点专题询问,对审议意见、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开展跟踪督办,启动对预算审查、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政府债务管理以及司法工作等的专项监督,极大提高了监督质效;十七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首批启动预算联网监督,对任命的法官和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产生了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持续监督求实效。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相关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持续监督、跟踪问效;特别是近年来,紧紧抓住营商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预算监督、民生实事等五个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在营商环境改善方面,多次开展关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视察调研,对法院等司法机关服务实体经济情况开展调研,作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2014年专门组成7个视察组对重大项目进行全覆盖视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每年听取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2013年督促强制拆除了双溪水库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督促和支持市政府编制了关于双溪和小井沟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控制规划;2014年,持续跟踪监督有关议案的办理落实;2018年率先在全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特定问题调查;2019年,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了自贡市大气环境质量有效改善。经过40年探索实践,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逐步由单一性监督向统筹性监督转变,由程序性监督向实效性监督转变,由年度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监督水平不断迈向新高度。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始终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40年来,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将代表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抓手,贯彻落实人大代表为人民履职、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要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感受度和获得感。
服务代表提高“能为”本领。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机制,组织开展代表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丰富培训内容,拓宽培训覆盖面,切实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搭建代表网上履职服务平台,充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利。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多渠道服务代表,增加代表履职的直观感受,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激励代表增强“想为”意识。组织开展“走基层,人大代表在行动”“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主题活动,强化 “三联系”活动,增强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建家立室”搭平台,规范“代表之家”建设,让代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代表履职为民意识。同时,把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环节,落实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专委会分工督办、提出建议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力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增强代表成就感。40年来,共督办议案90余件、代表建议5000余件,办理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
强化保障坚定“敢为”决心。制定人代会闭会期间积极发挥自贡市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工作意见,修订自贡市人大代表履职保障和监督暂行办法,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切实增强履职责任感、使命感。自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市州率先建立常委会委员履职备忘录制度,被评为2009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市州人大“十大新闻事件”。自贡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四结合四着力”议案建议办理机制,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意见的解决率。自贡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创新探索开展基层人大工作标准化、代表工作规范化建设,推进代表活动载体平台提档升级并向村居社区拓展延伸;探索“群众点单—代表下单—部门接单—代表联络站亮单”的人大代表“点单式”精准服务,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