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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人大:“四项机制”将监督合力转化为治理效能

时间 2022-11-11 来源 宣汉县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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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宣汉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导向,建立探索“人大+监察”协同监督“四项机制”,着力打通人大监督与监察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最后一公里”,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构建目标统一、步调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解决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见效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将监督合力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召开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宣汉县监委联合监督座谈会并签订联合监督工作机制,对协同监督主要对象、重点任务、处理方式等进行明确细化。同时,建立联合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监督事项,分析研判具体问题,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目前,组织领导召开联席会议1次,部署联合监督议题2个,审议联合检查报告6项。

  建立联合监督机制。“驻点+站点”融合,监委把派驻监督触角延伸到全县35个人大代表之家及423个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破解监委信息来源不足困局。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人大决定决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以人大组织代表视察和专项调查与执纪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合力。采取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将人大监督工作有效融入县委中心工作,确保县委决策到哪里人大的监督就跟踪进到哪里。今年6月,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宣汉县监委立足各自职责定位,首次围绕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全县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2020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宣汉县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系列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人大与监委联合对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进行监督,并召开反馈会把联合检查发现的6个方面13个问题以书面形式移交涉及的单位和乡镇,要求对照问题清单整改。将纪律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机结合,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刚性,真正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

  建立问题互送机制。加强信息互通、问题互送的有效衔接。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县监委的专项报告,从中发现难点、堵点、卡点问题作为人大监督工作重点。在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视察调研以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县监委处置。县监委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需要,将日常监督、专项治理、信访反映和巡视巡察等过程中发现监督对象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决定决议、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方面存在的问题通报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列入监督计划和监督内容。双方在收到互送的问题后,及时审核研究,并以一季度为一个时间节点集中反馈一次处理结果。截止目前,已经完成首批问题互送,总共3类8项。

  建立成果共用机制。针对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以“监督——整改——再监督——再落实”的闭环模式,采用多种监督方法手段持续监督、反复监督;县监委综合运用“三书一单”机制,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并强化跟踪督办和定期问效,不仅使监督具体实在,更让整改落地有声。同时,以协调机制打通结果共享渠道。把监督形成的成果定期向县委报告,并作为人大、监委所监督对象工作评议、年度考核、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通过成果共用共享,一方面“抓人促事”,另一方面“抓事促改”,有效破解了人大刚性监督不足、监委信息来源不够等困局,通过这些“联督联促”机制实现人大监督和监委监督一体发力、优势互补、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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