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芦山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下功夫,积极探索实施交办式监督,清单式推进,为筹备好今年“4·20”芦山地震重建十周年系列感恩活动和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服从县委领导,积极争取县委支持,深度融入县委中心工作,使人大监督充分体现和贯彻县委意图。今年来,按照县委工作重心阶段性变化,及时调整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计划3项,常态工作5项,全力监督推进“4·20”芦山地震重建十周年系列感恩活动、项目提升、后勤保障等工作。同时,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关注作为着力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访民情、集民智、释民惑、解难题。围绕此次系列感恩活动“吃、住、行、游、购、娱”六个方面发力,结合人大常委会“三联一结”机制,牵头组建人大代表监督检查队伍,对宰客、缺斤少两、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巡逻检查。重建十周年感恩系列活动筹备以来,发现并提出关于修补道路坑洼、调整姜城夜市经营范围有关问题建议36条。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监督,秉承真心诚意支持理念,切实做到“履职不越位、尽职不失位、监督不代办”。在“4·20”芦山地震重建十周年系列感恩活动筹办中,敢于监督,善于发声,对个别政府组成部门敷衍塞责、推诿拖沓现象坚决说不。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多岗锻炼、经验丰富的优势,积极支持文旅点位提升、城市点位提升、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工作,提出重点展示芦山十年来发展变化和工作成效等建设性意见34条,帮助政府加强与上级部门、新闻媒体、专家人士的沟通,为此次感恩系列活动的高质、高效筹备作出了人大贡献。
在依法监督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问题清单”下功夫,从“建单”到“消单”。人大在专题调研、现场视察等工作中,奔着问题去,朝着现场走,既“明察”又“暗访”。围绕重建十周年感恩系列活动筹备、县委重点工作安排、全县重大项目进展等方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期不定期带队监督检查各项工作,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找问题、查问题、督问题。根据前期专题调研、现场视察、实地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拟定包含“具体问题、对策建议、办结时限”等为主要内容的问题清单,晒问题、找原因、提建议、督落实。一方面,能现场研究解决的问题,现场要求整改落实,如禾茂田园、汉姜古城研学项目建设安全隐患,乐以琴故居、龙门溶洞提升改造、布局优化等问题。另一方面,针对难度大、技术高、需多方联合解决的问题,诸如狮子山观景平台项目铁塔安全隐患等,由人大牵头召开工作推进会,提交问题清单,要求政府各组成部门限期“消单”。以问题清单为导向,按照解决问题的难易程度及相关承办单位提出的整改落实时间,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联系副主任带队实地察看。具体实践中,带队领导手持问题清单,逐项对照销账,极大促进了整个筹备活动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