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涉及亿万家庭和谐幸福,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未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大竹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主动作为,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府统筹实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精心准备,把准调研“方向盘”
大竹县人大常委会精心制定调研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内容形式、方法步骤。深入学校、县人民检察院、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把脉问诊,有力推动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为提高调研质量,大竹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成员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监督的目标、内容和方法,确保调研有实效。

大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座谈会
精准监督,站好工作“责任岗”
大竹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两法一条例”,督促各部门全环境开展立德树人、学前教育、双减“落实”、学校安全、家庭教育、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等工作,制定出台相应文件、标准规范,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保护责任,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县人民检察院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调研意见,督促检察机关认真整改落实。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凝聚部门力量,完善工作措施,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七大攻坚行动”“护校安园”“天府清风”“清朗”“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防溺水等系列行动有序开展。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县公检法机关联动,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态度,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2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批捕25人、起诉26人。
精密布局,织牢安全“防护网”
近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推动下,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大竹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治护苗关爱”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建立起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了有法可循、有规可依,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大竹县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31个,配备324个村(居)委会儿童主任,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三级工作网络;建立“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1个,实施“一站式”询问机制,一次性解决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问题、防止“二次’伤害,提高办案效率;建立学校青少年成长服务中心,常态化摸排重组家庭、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做好重点关心关爱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学习状态,对可能出现的欺凌和暴力行为线索和苗头,认真核实,准确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大竹县杨家镇万福社区童伴之家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保障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接下来,大竹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督促司法、社会、家庭各方力量落实好保护责任,当好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守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