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已于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已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已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年4月,阿坝州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的立法工作。
——2023年5月,阿坝州启动《阿坝藏族羌族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上述一条条具有民族特色,切合阿坝“三农”发展的立法,是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阿坝新征程上,顺应“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历史性转移,大力加强“三农”领域法治建设,系统谋划做好专项立法工作,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前行,为纵深推进民族地方“三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阿坝篇章”夯实法治基础。
夯实乡风文明法治之基,促进移风易俗浇灌文明之花
阿坝州地处藏羌彝文化走廊,有着丰富的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当前正当全州在全域旅游推进、全国生态文明自治州创建,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之时,提高乡村文化发展水平对于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至关重要。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着眼阿坝实际,让法治建设与当前现代化建设法治同步。及时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的立法工作,不断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阿坝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文明环境。
据州人大法制委负责人介绍,《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是阿坝州第一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发挥立法牵引作用,在整个阿坝人大立法进程中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该《条例》自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将进一步引导和推动阿坝人民树立文明观念。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进步的有力抓手,体现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服务保障稳州兴州战略布局的职责担当。我州红色资源点多面广量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责任,保障全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以立法引领和保障改革而创设的创新之法,是以法治方式对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推动我州“红绿”融合、“文旅融合”,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最大力度支持。
夯实集体经济法治之基,促进产业兴旺
“我县自2016年就成立了红原县更攀农牧民专业联合总社,是全县最大的集体经济组织,一直以来,无法突破作为市场经营主体运营的困境,现在好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为我们找到了合作社下的公司市场主体运营模式法律依据,同时,也为我们把牦牛酸奶、牦牛冰淇淋等“土特产”做成大产业找到了产业发展突破口,并提高了组织化程度......。”红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副局长、阿坝州人大农委专委会委员郭发亮感慨的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是农牧民利益的连接
点,是村集体资产盘活经营的重要载体,是乡村产业延伸的链点,因此,下好产业法治先手棋,发展壮大集体经可以极大助推共同富裕和产业兴旺。
面对全州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起步晚、基础薄弱、市场运营不畅、经营管理水平有限等方面的短板和难题。自2021年以来,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着眼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启动全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调研和立法,这也是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法治之举。紧扣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是以法治方式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最大力度的支持,也是我州人大积极发挥立法引领、推动、规范、保障改革作用,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法治护航作用。
夯实法治保障之基,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马尔康市脚木足乡蒲志村村民银先在自家的田地里给大家介绍道,“政府给我们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他们修了蓄水池,埋了管道,装了喷头,帮我们村上解决了地里面放水困难的问题,我们种地的老百姓些再也不用担心干旱了,喷头开关一开就自己给地里面洒水了,安逸哦,国家是安心的好哦,既节约了用水,又保障了生产”。
阿坝州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地形地貌复杂,气候多变,农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气象、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治保障。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在厚植生态底色的同时,法治策动,立足生态和经济保障双向发力,不断夯实法治保障之基,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4月,启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气象条例》的立法工作。将强化在监测、预报、服务、防御、科技、研究、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保障,为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财产生命安全,为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3年5月,启动《阿坝藏族羌族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量水而行、统筹配置、高效利用的原则,结合我州实际,优先满足生活用水、保障生态用水、统筹生产用水,体现坚守长江黄河上游担当,呵护人水和谐、生态惠民的全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