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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人大:立法守护“生命之源” 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时间 2025-09-28 来源 遂宁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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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清岸绿,白鹭翩跹,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在遂宁徐徐展开,而其中最动人的一笔,是全市人民饮用水的安全与保障。
  “住在遂宁太幸福啦!”这是遂宁市民的由衷感叹。在这份幸福背后,是遂宁市人大常委会为守护市民“生命之源”所付出的不懈努力。通过制定《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遂宁构建了从饮用水水源到“水龙头”的完整法规保护链条,为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筑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深入调研:找准饮用水水源保护痛点

  立法调研是科学立法的基石。早在2022年到2023年,市人大法制委、城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次到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乡镇进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立法调研。调研组现场考察了市级、县级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详细了解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
  “这种深入基层的调研工作,为条例的制定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使立法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群众对饮水安全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具体保护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尽力体现在以后的立法工作实践中。
  事实上,随着遂宁市城镇化进程加快,截至2022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6%,农村集中聚居点日益增多,对饮用水水源规模需求和质量标准要求逐渐提高。面对新形势新需求,遂宁市人大意识到必须通过立法来保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长期安全。

立法过程:构建完整法规保护链条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禁止非更新性、非抚育性采伐和破坏饮用水水源涵养林、护岸林和其他植被……”
  “遂宁地区的地下水个别指标不合格,不能作为饮用水源,我市有几个乡镇仍将地下水作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应该逐步取缔……”
  在立法研讨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保护饮用水水源各抒己见。
  经过多次审议、修改,《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于2023年8月1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2023年9月27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分为总则、划定、调整与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这一结构完整的法规体系,为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
  条例明确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统筹协调、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系统治理的原则。同时,厘清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形成了纵横交错的责任体系。

亮点特色:多措并举保障水源安全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饮用水源的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亮点在于从正向保护措施和反向禁止性规定两个层面,提出水源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在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内,分别设置了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形成了多层次的保护体系。
  “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与保护水源无关的船舶停靠、装卸,违反者将面临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等,可能面临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条例的科学制定确保了有法可依,对违法者形成了有效震慑。
  “条例进一步明晰了水利部门在合理配置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管理,指导取水工程建设与管护,加强水源地的水土保持,科学确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合理布局取水口,科学调度水资源,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需求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条例还鼓励社会监督,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相关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饮用水水源和破坏相关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持续监督:确保法规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条例施行以来,环保、水利、交运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遂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了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我们切实推动各县(区)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履行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共同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2025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条例的执法检查,全面评估法规实施效果。以实际行动促进治水有方,空间布局持续优化;治水有为,防控屏障持续筑牢;管水有策,保护效能持续释放。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下,相关县(区)人大也持续强化监督职能,通过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聚焦法律责任落实、保护区管理、水质安全保障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这种刚性监督确保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把规定落到实处,通过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和短板,持续推动法规体系完善和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条例实施以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督促下,全市将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35个,实际供水服务人口259.1万人,自来水普及率达94.3%。令人欣慰的是,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率、规范化建设率、水质达标率均实现了3个100%。
  ……
  未来,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更完备的法规体系为“盾”,以更有力的监督举措为“剑”,守护好遂宁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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