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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法治护航双遗产 评估赋能新未来

时间 2025-10-24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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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秋意正浓,嘉州大地山川如画。一场关乎我省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未来发展方向的“法治体检”如约而至——《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部《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监督审查座谈会在乐山市召开。这不仅是一次常规的工作推进会,也是一次凝聚法治智慧、守护文明根脉的庄严承诺。



立法后评估工作:不是“挑刺”而是“治病”

  在四川盆地西南边缘,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之处,一尊71米高的石佛静坐千年,面朝江流,慈目低垂——这便是举世闻名的乐山大佛。而在其不远处,云海翻涌、佛光普照的峨眉山,既是佛教圣地,也是生物多样性的天然基因库。1996年,这两处奇观共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全球罕见的“文化+自然”双遗产地,是中国递给世界的一张璀璨名片。
  荣耀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如何在城市化、旅游热的浪潮中守住这份千年文脉?2020年1月1日,两部《条例》同步施行,为两颗“世界明珠”筑起了法治屏障。
  “以前是‘人治’,现在是‘法治’。”省人大代表、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王洋深有感触地说,“条例出台前,处理问题常靠经验,现在每一步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她举例说,过去景区内经营活动混乱,现在依据《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31条相关规定,实行经营许可管理制度,谁想开店、设摊,必须经过严格审批,生态红利真正变成了民生福祉。
  此前,随着游客量激增、生态保护压力加大、开发与保护矛盾凸显,原有的行政管理手段已难以应对复杂局面。条例应运而生,将保护责任法定化、管理机制制度化、执法权限明确化。
  五年多过去,法规是否“长出牙齿”?是否真正落地生根?
  “法律不是写在纸上就完事了,更要落地生根。”乐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立法后评估工作监督审查组组长赖淑芳介绍说,此次立法后评估,是对两部《条例》实施效果的“全面体检”,旨在发现“纸面立法”与“现实执行”之间的“温差”,打通世界遗产保护的“最后一公里”。
  评估工作自2025年6月启动,历时近4个月,覆盖政府、景区、企业、公众等多方主体。通过大数据分析、实地调研、问卷调查、专家论证等方式,对两部《条例》的政治性、合法性、操作性、效益性、协调性、规范性等维度进行全面“把脉”。
  “这不是‘挑刺’,而是‘治病’。”赖淑芳说,“我们要让法规真正成为守护遗产的‘硬约束’,而不是‘软条款’。”



评估现场“真话实录”:摆事实,亮数据,成效显著

  会议现场,气氛严谨而热烈。自立法后评估工作启动以来,乐山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督促指导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作为评估实施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评估工作。2个管委会迅速组建专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数据比对、专家论证等方式,全面梳理两部《条例》实施以来的成效、短板与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了内容和数据翔实的立法后评估报告。
  “条例实施以来,市财政对乐山大佛保护的年度投入从2021年的525万元,增长到2025年的6000万元,累计增幅超10倍。”乐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在汇报中亮出“成绩单”。
  这笔资金用于何处?环境整治、生态搬迁、监测系统建设、本体修复。累计投入近30亿元,完成13家工矿企业搬迁、2360户居民生态搬迁;建成凌云东路,彻底告别凌云路穿山而过的“历史遗憾”;建立三级安全巡查体系,对九曲栈道岩体进行实时监测。
  “成立了乐山大佛石窟研究院,投入超2000万元,系统开展水害、风化、生物病害等治理。”据乐山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川渝石窟保护联合实验室已基本建成,未来将为石窟寺保护提供“硬核科技”支撑。
  会上,乐山大佛文物保护(景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分别汇报了各自的评估成果。报告指出,两部《条例》施行以来,乐山大佛与峨眉山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实现了从“经验管理”向“法治治理”的转型。在法治框架下,遗产保护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资金投入持续加大,生态修复成效显著,文旅融合不断深化,公众参与日益广泛,真正实现了“用法治力量守护文化与自然的双遗产”。
  “我们不是只管山,更要管人、管发展。”峨眉山景区管委会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以来,景区建立“门票收入反哺机制”,每年提取3.5%的门票收入作为专项资金,累计发放1.65亿元,惠及18.4万余人次;为原住民提供240余个公益性岗位,村民从事旅游业人数上升至69%。
  “黄湾镇村民人均收入从2020年的23908元,增长到2024年的31908元。”该负责人说,“保护不是牺牲发展,而是为了更高质量的发展。”
  当然,挑战依然存在。省人大代表王洋直言:“在博物馆工作中,感受到了‘引不来、留不住’人才的困境。技术经验‘传不开、用不活’,制约了文化遗产的深度挖掘。”她建议道:“上级部门在人才、技术上给予支持,推动建立跨区域交流平台,让峨眉山与高校、科研机构、其他遗产地共享资源、共谋发展。”



评估后精确“诊断”:不只要“回头看”,还要“向前看”

  经全面评估,两部《条例》立法质量高、执行效果好、社会反响佳,立法目的基本实现,与上位法无冲突。评估结论为:内容无需修改,建议继续实施。
  参会的省、乐山市两级人大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为立法后评估工作献智献力。
  省人大代表、乐山市市中区融媒体中心主任记者赵欣以条例实施几年来的采访案例为切入口,深刻阐述了亲眼见证法治力量为乐山带来的变化:千年瑰宝“活了起来”,乐山故事“走了出去”,民生改善“惠了百姓”。
  市人大代表、峨眉山市法院常务副院长谭丽介绍,在峨眉山景区成立了专门的旅游环保法庭,创新打造“云上金顶”司法品牌,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审判工作,实现旅游纠纷“小事不出景区”。她建议设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强化生态修复专业支撑。
  市人大代表、乐山禅驿酒店总经理樊欣从企业视角出发,用“四个更”总结感受:管理更规范、环境更优美、竞争更有序、发展更持续。他建议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整合优质资源,培育度假业态,扶持优质企业。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王峰认为,评估报告数据翔实、分析深入,体现了法治政府的责任担当,建议进一步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此次立法后评估,不仅是对两部《条例》的“全面体检”,更是乐山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两部《条例》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构建起“立法——评估——整改——提升”的闭环机制,为全国世界遗产地的法治保护提供了样本。
  “这不仅是对法规实施效果的‘回头看’,更是对乐山未来发展的‘向前看’。”赖淑芳表示,“要以‘法治之笔’,为世界遗产写下可持续发展的新注脚。”
  未来,乐山将继续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法治精神,守护好乐山大佛与峨眉山这两颗璀璨的“双遗产”明珠,让它们在新时代焕发出更加夺目的光彩,为加快建设国际旅游城市打造享誉全球的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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