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7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围绕全省工作中心,常委会2011年监督计划按五个部分执行: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三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四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五是询问。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的报告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和“彝区三房改造”情况的报告
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报告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情况报告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情况报告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情况报告
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水上交通安全情况的报告
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文化产业建设情况的报告
1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1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1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的报告
1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
1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1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2.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关于2010年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五、询问
1.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