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5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规定,围绕全省工作中心,常委会2010年监督计划按四个部分执行,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三是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四是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根据主任会议决定,计划在执行中可作部分调整。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
2.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人民法院加强司法调解、推动构建大调解体系工作的情况报告
3.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情况报告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
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公共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
7.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工业经济工作情况的报告
8.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情况的报告
9.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情况报告
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1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2009年财政决算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5.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0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检查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的检查
3.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检查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情况的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1.2009年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