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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厅在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时间 2021-12-31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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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本次会议安排,现将文化厅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文化厅在省人大有效监督下,充分发挥立法引领、调研推动和法治保障的作用,文化建设呈现出提质增效、跨越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以文化立法为引领,为文化发展改革提供刚性支撑。对照《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坚持“立改废”并举,全面清理文化(文物)地方性法规、规章;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建议对《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进行修正并报请省政府作为2017年立法制定项目。根据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安排,由文化厅、省法制办组成的非遗立法工作班子,先后深入凉山、绵阳等非遗资源丰厚的市、州进行实地调研,赴贵州学习借鉴非遗立法先进经验;9月5日,省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9月26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四川非遗立法正式步入快车道。开展《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前评估,详细测算立法成本和实施成本,客观分析拟立法规执行后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影响,加强立法预测,减少法规试错成本,为我省出台《条例》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是以文化调研为抓手,为文化发展改革提供决策依据。全年共组织撰写调研报告17篇,其中有3篇列入了文化部2016年度重点调研选题、有2篇被评为“全国文化系统2016年度优秀调研报告”,文化调研工作整体呈现出“力度加大、内容深入、成效明显”的特点,为全省文化发展改革提供了决策依据。围绕四川文化改革发展中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先后开展了《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省文化艺术专业职称改革研究》、《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功能试点》等指导性、决策性调研;围绕四川文化建设亟待破解的难题,先后开展了《雅安国家生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研究》、《四川藏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前瞻性、对策性调研;围绕四川文化建设的成功做法,先后开展了《四川地方文化法规体系建设》、《衔接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典型性、经验性调研。同时,我们通过《四川文化》期刊、“四川文化信息网”网站等平台,加强调研成果展示交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使文化调研成果及时转化为领导决策、政策举措和工作要求,让调研工作既“开花”又“结果”。

  三是以文化法治为基石,为文化发展改革提供有力保障。出台《四川省文化厅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程序规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管理。涉及文化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均实行“开放式”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按照“权力取消、权力下放、权力整合”的原则,清理优化文化(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权力清单,基本锁定了文化(文物)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基数,统一了相同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和数量,实现“同权同名”,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推行文化(文物)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构建“传统+创新”的文化(文物)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在文化厅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栏,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限额、审批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充分释放市场投资潜力和文化发展活力。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审批“先照后证”。将单体网吧准入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协调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在内的五省(区),构建318藏区执法协作机制。完成《四川省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送审稿)》起草并报送省政府,着力整合执法资源、理顺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效能。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我省“十三五”文化发展改革目标任务,结合省人大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2017年有关工作安排,文化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省人大,加快《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进度。目前,《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已经通过省人大第一次审议。今年一季度,省人大法制委、文化厅组成联合调研组到我省绵阳市、北川县和云南、广西开展了《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立法调研。文化厅将根据本次调研和征求意见的情况,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配合做好省人大第二次审议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条例(草案)》尽快出台,完善以《非遗法》为核心的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并以此为契机,加大《非遗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推动《非遗条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配合省人大,开展《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执法检查。2013年7月26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四川公共图书馆事业迈入了法治化建设和发展的轨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重点在于确保《条例》严格实施。为此,文化厅将积极配合省人大,以《条例》执法检查为切入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调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掌握《条例》实施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和法规实施。

三是立足本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宣传贯彻力度。自3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近年来文化立法的重大突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颁布后,文化厅及时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纳文化(文物)系统“七五”普法重点内容,并组织专家到各地宣讲《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迅速在全省掀起了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高潮;同时,将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列入文化厅2017年度工作要点,力促法律规定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人民群众享用公共文化服务的准绳,促进文化惠民、推动文化扶贫、改善文化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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