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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督办第84号代表建议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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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吴全一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资金投入的建议》(第84号)确定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任督办领导,省人大农委重点督办。农委高度重视建议督办工作,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督促省财政、省农业厅加快办理进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督办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支持民族地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繁荣农村经济,农委协助常委会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3件涉农建议中,选择了第84号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
  为提高办理质量,农委加强与相关厅局的沟通联系,于2月20日发函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提出对该建议办理的建议意见。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于2月24日提交了书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农委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工作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3月23日,农委组织召开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座谈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参会。督办领导王宇坤副主任对农委的安排部署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的工作汇报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两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要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办出实效。
  二、督促指导,推进办理工作
  农委加强对建议办理单位的督促指导,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限时办结。根据农委要求,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负责,省财政厅农业处、省农业厅计财处牵头,相关处室参与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小组,对支持阿坝州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扶持措施、资金安排渠道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结合现有产业规划,对阿坝州特色农业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开展实地调研。5月14-17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组成调研组,深入阿坝州理县、马尔康、金川县等地,实地考察了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民族地区增粮增收示范工程、民族地区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等项目。调研组与吴全一代表、财政、农业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基层农业干部进行了深入交流,研究探讨进一步提高民族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对策措施。通过调研,省财政厅、农业厅表示将进一步积极谋划新项目、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民族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同时,建议民族地区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搞好产业规划、强化项目对接、加强项目监管,为提升民族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完成办理工作并书面答复代表。6月1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办结了建议并书面答复吴全一代表。针对建议提出的加大对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种植业、农业科技专项资金以及对农牧民劳动素质的资金投入力度等主要内容,逐一进行了答复,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实现民族地区农业跨越式发展,已纳入我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及近期工作重点安排。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将围绕提高民族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这一主线,加大对阿坝州等民族地区中低产田土改造、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业科技转化、民族地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农牧民劳动素质提升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合力推进民族地区农业发展。
  三、加强联系,通报工作进展
  在督办工作中,农委一方面加强与建议办理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的沟通联系,督促工作落实,支持办理工作。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及时书面向农委报告了各项工作进展。另一方面,农委在督办工作各环节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报工作进展,听取代表意见。吴全一代表对省人大农委积极督办和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认真办理建议的工作措施及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广泛宣传,重视办理效果
  农委广泛宣传督办工作,在《四川日报》、《人民权力报》、四川人大网等媒体刊登消息6篇,编发督办工作简报4期,《人大农业工作》3期,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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