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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督办第285号代表建议工作的情况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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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决定,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罗孝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安宁河流域进行防洪整治及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85号)确定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由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崇禧作为督办领导,省人大农委重点督办。农委高度重视建议督办工作,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督促省水利厅加快办理进度,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要求,现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层层落实责任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4件涉农建议中,水利方面的建议多达22件。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发展的战略决策和“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纲要”精神,支持民族地区水利发展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委建议并经主任会议决定,对第285号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农委迅速制定督办工作方案,成立督办小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求省水利厅组织专门力量,扎实有效推进办理工作。省水利厅按照省人大农委专题会议的内容和要求,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办理工作方案。
  二、了解情况,明确工作重点
  农委于3月29日召集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等参加的专题会议,了解代表建议涉及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明确办理建议的主要内容及工作职责,研究了按时办结代表建议的意见。
  代表建议内容为:一是对安宁河德昌县县城区段进行系统、全面的防洪堤坝修建;二是加快喜德县境内安宁河支流上的米市水库建设。两个项目均属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农委明确了督办工作重点是督促省水利厅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实地调研安宁河流域防洪现状,研究流域开发与治理措施,完善相关水利规划,解决项目建设规划相关问题;省水利厅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制定安宁河德昌段堤防工程及米市水库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方案,据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初拟安宁河德昌县河段工程审查并配合省发改委批复,米市水库项目上报水利部审查和计划安排。
  三、督促指导,推进前期工作
  在建议督办过程中,农委督促省水利厅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照省政府批复的《四川省安宁河流域防洪规划报告》(川府函〔1999〕92号,对原规划建设内容进行了梳理,对安宁河流域防洪现状特别是德昌城区防洪问题进行认真调研。
  二是组织凉山州及德昌县水务局分别开展安宁河干流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和德昌县城防洪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目前,安宁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工作已完成,德昌县城区规划防洪工程建设纳入了该规划,拟报省水利厅审查及省发改委审批立项。
  三是指导凉山州、喜德县相关部门组建米市水库前期工作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四是与省发改委就德昌城区防洪工程审批立项、资金筹措及米市水库前期工作方案进行协调。
  五是将上述两个项目纳入我省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会同省发改委将米市水库项目作为四川省“十二五”大中型水库建设规划项目上报水利部及国家发改委,争取将该项目纳入全国“十二五”大型水库建设规划。
  四、加强联系,重视办理效果
  农委在答复前、办理中、答复后等各环节加强与代表的联系,通报工作进展,听取代表意见,促进省水利厅提高办理质量。省水利厅在办理过程中多次征求代表意见,于6月30日形成了《关于对省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85号建议办理答复意见的函》并寄送罗孝明代表,罗孝明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很满意。


                       
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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