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倒流到21年前——2003年9月23日,这一天,宣汉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如期举行。
此次会议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因为会议有一项重要议程,即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兑换下剩四川江口电站建设券实施办法”议案的报告。
审议中,作为一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我在发言时指出,议案中的实施方案还不够成熟,有些敷衍了事,这样的兑付办法对人民特别是江电建设券持有人极端不负责任,建议不予通过议案。发言之前我作了充分调查,因而事实清楚、言之有理,组成人员们发言一个接着一个,表决时该议案未获通过。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重新报告。人大常委会否决县人民政府议案,这是宣汉县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从未有过的,此事在全县上下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得到了“江电券”持有人的坚决拥护和热烈欢迎。
半个月后,县人民政府将县人大常委会否决政府这个议案的有关情况,在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了通报。县长和副县长们纷纷认为,这个议案被否决,说明政府在为老百姓办事上还有很大差距,应以此事举一反三,吸取深刻教训。政府今后的各项工作,一切要以民生为本、以人民为中心。议案还需要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真正让老百姓满意,让“江电券”持有人放心。
为此,县人民政府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江电券”持有人座谈会,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比较完善、成熟的“江电券”兑付实施方案。
两个月后的11月1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再次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江电券”兑付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表决时满票通过,并于当天晚上,由县人民政府在宣汉电视台发布兑付公告,拉开了兑付“江电券”本息的序幕。
“江电券”兑付议案得到圆满解决,有力保护了“江电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为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随后,我以一个人大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将此事经过用文字记录下来,形成新闻通讯稿件,并很快在人大报纸上刊出。
两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又见到了当时的县政府领导。这位领导感慨地对我说,这是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行权的生动实践,也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和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的具体体现。“给我们政府及其部门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真正上了一课!”
县政府在议案被否决后,不护短,勇敢面对,本着对老百姓负责的态度积极整改,多方听取意见建议,最终形成的议案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全票通过,并顺利兑付。这样的积极作为也获得群众的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