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天福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王天福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伟为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免去:
徐一心的四川省商务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惠朝旭为四川省商务厅厅长。
免去:
胡钉、敬建华、蒋娜娜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程慧玲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小虎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曹余曦、梁楷、何美琪、李维、夏艳、许筱然、史洁、李力、蒲秀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武天义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唐舒琦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免去:
黄国清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石建青、张蓓、吴欢水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鹏飞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海明、陈亚东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辛宁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阳晓川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杜林为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