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吴群刚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厅长职务;
益西达瓦的四川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蒋丽英为四川省民政厅厅长。
任命:
顾斌为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秉国、王用才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维秋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
杨清明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三庭庭长职务;
魏庆锋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蒋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袁均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职务;
张杨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鲁静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吉家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唐嘉君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职务;
胡东蓉、文霁、朱珠、峥嵘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洲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程媛媛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杨敏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维秋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王晓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清明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张杨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杨鲁静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吉家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唐嘉君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程媛媛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赖权宏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海明、刘晟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孔兵、王海志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建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禾、徐威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阿木铁哈、季学愚、潘辉、王伟、杨新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建中、李焰梅、徐雪、方荔、李尧、陆伟、朱梦佳的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雷秀华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萍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孔兵、郑钰飞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晟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周宏强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利、马小平、周雪迎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陈利华、李沂娟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欢、张丽、文龙、卢婉、罗梦、史雅文、李传东、王可、杜林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建为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禾、徐威为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阿木铁哈、季学愚、潘辉、王伟、杨新为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何建中、李焰梅、徐雪、方荔、李尧、陆伟为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
雷秀华辞去德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刘萍辞去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周永刚辞去遂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李鹏飞辞去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陶成辞去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燕辞去巴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赖权宏为达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