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工作总结
2011年,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全国人大的工作重心、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开展工作,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做好外事侨务和港澳台工作,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重点工作取得成效
(一)完成了《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
华侨投资是四川省外商投资的主体。为维护侨资合法权益、鼓励华侨来川投资、扩大四川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发展,2000年我省制定并施行了《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条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海外华侨在川投资发生了新变化,为了适应在川侨资发展趋势的需要,适应国家法律法规修订的需要,适应四川对外开放格局的需要,应当进一步修订完善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方面的地方法规。
2011年,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立法计划,开展了《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
3月,委员会制定了《条例》修订工作方案,成立了《条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在2008年《加强四川侨务法制建设的调研报告》、2009年《加强华人华侨来川投资创业法制建设的调研报告》和2010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广泛开展了海外侨胞投资创业法律法规建设的调研。4月,在全省市州人大外侨工作座谈会上,就《条例》修订进行了专题研讨,听取、征求市州侨办、侨联的意见,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初稿。初稿先后送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国务院侨办、省人大各专委会以及省国税局、住建厅、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等30多个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了有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个部门参加的修订协调会,听取了侨资企业、侨商组织的意见。对征求和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经过反复研讨,前后进行了18次修改,最终形成了提请审议的《条例(修订草案)》。
《条例(修订草案)》注重鼓励和促进华侨投资创业,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衔接,注重规范和改善行政服务。在省人大常委会第25、26次会议审议中,委员们充分肯定了修订《条例》的必要性,提出了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经主任会议同意,两次审议后表决通过了《条例(修订草案)》。新修订的《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在海外侨胞中引起了热烈反响,为促进华人华侨来川投资创业,鼓励华侨投资积极参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加快四川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开展了四川口岸建设的专题调研
口岸是发展对外贸易、技术合作、文化交流、境外旅游的国门通道,在吸引和使用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为适应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促进我省口岸建设,改善我省对外开放环境,建设西部对外开放高地,委员会开展了四川口岸建设的专题调研。
年初,委员会和省政府口岸办确定了《关于四川口岸建设的思考》的课题调研方案,组建了课题调研小组,确定了调研工作进度,将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要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以建设对外开放通道和平台、改善对内对外开放环境为重点,提升开放层次和水平。要完善电子口岸平台,积极开展与沿海口岸的大通关协作,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为调研工作的基本思路。
3月至6月,调研组先后赴云南省和重庆市开展考察,分别深入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宜宾、泸州两个水运口岸进行调研。采取到口岸实地考察,与口岸人员座谈交流,调研组分析讨论等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调研组还向省机场集团公司、成都海关、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成都铁路局、成都市口岸办等直接听取意见,在综合各项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四川口岸建设的思考》调研报告。
报告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对我省口岸建设发展情况,与沿海、沿江、沿边口岸的通关协作,口岸管理体制、口岸应急机制建设等问题做了深入分析。报告充分肯定了我省口岸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了我省口岸建设中存在的人员编制很不适应、硬件建设严重滞后、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港口能力富裕较多等四个问题,提出了突出比较优势、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等三项对策建议。报告已提交有关领导和单位。
(三)承办了全国人大侨委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情况研讨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在鼓励捐赠,保护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四川5.12特大地震的灾后重建中,全球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国内归侨侨眷共向灾区捐款捐物达50多亿元人民币。全国人大华侨委选择在四川召开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情况研讨会,是对四川人大侨务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信任,省人大常委会对会议承办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郭永祥副主任为组长的筹备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多次召开筹备会,制定了详细的会议筹备工作方案,在经费、人员等方面全力投入,通力合作,为会议的成功召开做了充分准备。
10月12日至15日全国人大侨委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情况研讨会在成都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华侨委主任委员高祀仁等7位部级领导和31个省(区、市)以及3个重点侨乡市人大侨委及办公室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高祀仁主任委员作了主题报告,报告高度评价了侨资捐赠的历史贡献,深刻分析了侨资捐赠的形势和特点,明确提出了侨资捐赠的工作意见。四川等8个省市作了大会交流,参会代表进行了分组研讨。考察了汶川银杏乡、映秀镇、水磨镇地震灾区、都江堰水利工程、北川地震遗址、新北川中学、新北川县城、东汽德阳新基地。
研讨会既对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情况进行了研讨,又对各地有益经验和工作方法开展了交流。会议的主题紧扣四川抗震救灾、灾后重建的实践,对我省是及时指导,对全国是重要推动,对完善公益性捐赠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公益性捐赠的法律监督是重大促进。通过承办此次会议,四川向全国人大系统宣传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成就,展示了我省三年灾后重建的伟大奇迹,展现了四川人民感恩奋进的精神风貌。参会代表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灾后重建创造的奇迹深感震撼,全国人大华侨委特别发来感谢信,对会议的精心组织和周到服务予以了高度肯定。
二、日常工作扎实推进
(一)调查研究更加深入
为贯彻落实“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的工作思路,委员会紧扣扩大有效需求,关注扩大出口,与法制委、法工委联合到四川新立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研。针对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物流、融资成本的加大,建议企业要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契机,努力增强企业自身能力,在保持总量增长的情况下着力调整进出口结构,发挥自身优势,总结成功经验,稳步扩大出口。
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两化”互动发展课题调研,承担国外“两化”发展部分。形成《工业化城镇化:国际经验、国内趋势与四川借鉴》的调研报告。调查报告中分析了西欧、日本、美国和非洲部分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的得失,提出了推进四川城镇化和工业化健康发展的几点建议,
围绕省委、省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到成南高速公路淮口服务区调研高速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和服务区改造工作。考察了服务区的服务设施,同服务区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服务区管理科学、服务规范、运转高效,改造后的硬件设施和环境质量都发生了新的飞跃。服务区 “简洁大气、人性设计、节能环保、地方特色”的设计理念,明快的川西建筑风格,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展现了四川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建设的崭新面貌。
(二)重点监督更加务实
为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委员会在监督工作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积极开展跟踪监督,听取省侨办关于华侨捐赠款项财务处理问题的汇报,督促省侨办同省财政厅协调,形成了一致的解决方案。针对2010年侨法执法检查中基层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办理、加快落实,更好地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对口联系更加广泛
为努力增强全省人大外侨工作合力,委员会广泛联系市州人大和省级对口联系单位,积极参加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和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积极参加各类联宜活动。
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外侨工作座谈会。郭永祥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通报了外侨委2010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安排,分析了保护侨资权益中的突出问题,讨论了《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就进一步做好侨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会议对加强全省人大外侨工作联系,推动人大侨务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组织召开了2011年度对口联系会。省外办、省友协、省侨办、省侨联、省台办、省台联、省口岸办、四川检验检疫局、民航西南管理局、成都海关、省出入境管理局、武警边防总队、空管局等13个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上各单位交流了2010年的工作情况,通报了2011年的主要工作安排。会议加强了委员会与对口联系单位的沟通协作和信息交流,增强了人大工作共识,促进了工作的贯彻落实。
出席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在山东青岛召开的“出入境管理法(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针对我省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机制问题、口岸签证问题、在华外国人管理问题、公安边检机关能否对物品和货物的出境入境进行重点边防检查及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购(租)房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受到全国人大外事委的肯定。
出席了全国人大华侨委在江西召开的工作座谈会。四川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介绍了我省“五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7年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求实效,在协同配合、维护侨益上求实效,在畅通信息、资源共享上求实效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了四川省“五侨”联席会议,通报了2010年工作情况,交流了2011年工作安排,共同议定了2011年“五侨”合作事项。参加了2011年全省友协会长年会、省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特邀成员单位及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会议、中国西部瓷都(夹江)第三届国际陶瓷节、“2011友好之春—田园蒲江”闹元宵等一系列活动。
接待了全国人大华侨委、外事委、办公厅外事局和福建、广西、吉林、辽宁等省人大外侨委的负责同志,周到安排他们在四川的考察调研工作,通过这些活动和接待安排,交流了人大外事侨务工作,增进了相互之间的友谊,促进了更好的交往合作。
(四)对外交往更加活跃
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承办了常委会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市(州)人大领导同志出访考察活动,全年组团7个,出访考察32人。协调常委会领导参加了新加坡和泰国国庆招待会等重要涉外活动。主动做好澳门全国人大代表来川调研视察工作,主动协调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做好澳门援建项目的联系工作,保障了澳门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组织落实了美国、德国、韩国、法国、泰国、新加坡、巴基斯坦、斯里兰卡驻成都领事机构的总领事、领事官员及代表,以及香港驻成都办事处负责人旁听了省第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式工作。
协调常委会领导会见了爱沙尼亚议长爱尔玛及代表团、美国国会众院“美中工作小组”代表团、美国国会高级助手代表团、韩国国会副议长郑义和代表团、日本广岛议会访华团、美加参政华人访问团、荷兰中国商会欧盟议员访问团、英国议会跨党派中国小组代表团等8个国家和地方的议会代表90余人次。会见中,委员会积极主动做好政治、后勤等保障协调工作,陪同美国会众院“美中工作小组”代表团在川考察,圆满完成了国外国家和地方议会代表团在川的参观访问活动,有效配合了全国人大的外交工作。
通过这些对外交往活动,宣传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介绍了我省实施“两个加快“建设进展情况,加大了四川人大请进来,走出去,发展友好关系的工作力度,推动了四川人大对外交流交往工作。
三、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2011年,委员会认真组织了对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四川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了刘奇葆书记《四川:从悲壮走向豪迈》的形势报告和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批示,学习了李崇禧书记在省人大机关座谈会和省人大调研工作专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坚持对人大制度、国外议会发展情况、当前国际形势和热点问题等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建设、政策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委员会在机关隆重庆祝党的90华诞举办的“颂歌献给党”的歌咏比赛中,齐心协力、深情演绎了革命传统歌曲。在向党的生日送上最诚挚的祝福同时,获得了二等奖的优秀名次。
委员会在工作中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职,集体行权,和谐共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因公出国(境)考察任务、严格经费预算和出访审批。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外侨委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及省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的人大工作总体思路,努力发挥地方人大在对外交往中的重要作用,为四川的经济发展、民生幸福、社会和谐作出更大的努力。
一、立法工作
1、开展修改《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的立法调研,提出修改的建议意见。
《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颁布于2002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灾害的增多,捐赠行为出现新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捐赠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以来,四川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捐赠的数额大、范围广,捐赠条例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不利于鼓励捐赠者的积极性。委员会开展《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的立法调研,为条例的修改作好前期基础准备。
2、配合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做好涉外涉侨法律法规制订或修改意见的征求工作;参与省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有关涉外、涉侨和涉台管理地方法规的修改修订工作。
二、监督工作
1、组织开展《华人华侨高层次人才在川创业情况》的专题调研。
海外华人华侨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我省建设西部人才高地的重要资源。四川重视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引进了一批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促进了华人华侨专业人士来川创业发展,增强了四川的自主创新能力。委员会将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推动海外华人华侨高层次人才来川投资创业,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2、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加强与提议案和提建议代表的联系沟通。
三、外事工作
1、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的优势,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友好往来。制订好常委会外事出访计划,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考察出访,接待好来川访问的国家和地方议会代表团,发展好与国外地方议会间的友好关系。
2、认真做好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办公厅外事局安排的来川访问团组的接待工作。
3、不断拓展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加强海外联谊活动。做好外国领事旁听省十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开幕式的工作。
四、联系工作
1、加强同市州人大外侨工作和省级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召开2012年市、州人大外侨工作年度座谈会,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年度联系会,交流工作经验,完善联系平台,提高人大外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召开港、澳、台、侨界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反映诉求,改进工作,加强服务。
3、扩大联系领域。一是扩大同侨资、港资、澳资和台资企业的联系,确定一批重点联系的侨资、港资、澳资和台资企业,加强联系力度,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分析面临的突出困难,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促进在川侨资、港资、澳资和台资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地方就业。二是扩大同归侨侨眷、台胞的联系,确定一批重点联系的侨胞、台胞,深入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他们的期盼诉求,帮助解决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五、自身建设
1、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委员会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更加有效发挥地方人大对外交往优势,进一步增强加快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
2、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外侨工作着力落实、取得实效。外侨委员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更加紧密地联系所在的选区,深入基层,联系代表,联系群众,掌握第一手情况,帮助选区代表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成为联系基层,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积极主动参加所在代表团的视察活动,进一步发挥好常委会委员的作用。
3、严格依法履职。依法履职,集体行权,自觉遵守常委会工作制度和委员会议事制度,遵守外事纪律,遵守廉政纪律,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要求,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