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实现‘两个跨越’提供法治保障”的要求,切实推进立法调研,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外事工作活跃务实,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举措,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认真开展立法调研
(一)做好《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
《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自2002年颁布实施以来,促进了四川涉侨公益慈善事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特别是从我省遭受两次大地震,开展抗震救灾及恢复重建以来的情况看,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亟需修改完善。委员会为做好修订工作,分别到广元、内江、雅安、阿坝等市州调研,实地考察“侨爱新村”、“侨爱家园”、“侨心工程”、“侨爱(心)学校”、“侨爱(心)卫生院”等侨捐项目,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听取市、县人大,政府及受赠单位的意见。委员会还前往江苏、福建两省学习涉侨捐赠工作的经验做法,在涉侨捐赠的表彰机制、登记备案制度以及侨务机构在涉侨捐赠中的职能和作用等方面取得借鉴。《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修订调研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了较完善的修改意见。
(二)启动《四川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民航运输在四川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了规范民用机场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稳步推进民用机场发展,保障民用机场安全和有序运营,国务院已于2009年4月1日公布了《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湖北、贵州等省也已先后制定了本省级的地方性法规。根据四川机场建设管理的实际,我省亟需一部地方性法规来规范机场建设管理和安全运行。委员会赴民航四川监管局等单位开展《四川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拟在进一步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适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四川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法规的立法进程。
二、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人大监督,是实施依法治省的必然要求。委员会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成效明显。
(一)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报告的准备工作
为加强对全省侨务工作的监督,推动侨务工作更好发展,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主任会议决定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报告列入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
委员会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报告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省委统战部、省外侨办、省侨联,成都、德阳市人大外侨委、市外侨办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及侨资企业的代表参加,听取对全省侨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分别到宜宾、阿坝等市州调研,深入了解市州人大侨务工作情况。委员会综合座谈调研情况,对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报告提出了切实具体的修改意见,为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报告提供了保障服务。
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肯定了省人民政府在畅通侨务引智引资渠道、积极开展涉侨文化交流和公共外交、维护侨胞正当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加大侨法的宣传力度,创新海外侨务宣传工作方式;树立开放式大侨务工作理念,发挥侨务资源优势,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护侨助侨,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二)积极开展涉外部门监督工作
对政府工作部门的监督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之一,委员会加大对涉外部门的工作监督。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率领委员会先后到省外事侨务办、四川博览事务局、成都综合保税区双流园区、成都综合保税区海关、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温江区)等部门考察调研,了解依法行政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建议。成都海关在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政策处于封闭试点阶段时,主动创新,围绕进一步促进监管便利化、保税监管有效化先行先试,创新监管政务,优化监管模式,所属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成为目前国内除上海自贸试验区外政策最优、功能最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四川外向型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服务侨、台企业,委员会积极开展涉侨、涉台法律法规监督工作,选择有代表性的侨、台企业开展监督调研。委员会先后到华侨凤凰国际城、仁宝电脑(成都)公司、统一(成都)公司等多家企业,了解《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维护侨、台企业的合法权益。
根据侨资企业华侨凤凰集团反映的国土证办理问题以及省侨联反映的汇融地产债权债务问题,委员会邀请法律专家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并转交有关部门,维护侨资企业的合法利益。
(三)积极参加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
委员会组成人员积极参加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法检查,参与常委会组织的关于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的专题询问,参加财经委、预工委开展的2013年度省级部门决算情况调研。
三、积极推动对外交流合作
围绕四川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委员会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渠道,努力搭建对外交流平台,推动四川与国外地方议会、政府、友好组织开展务实交往合作。
(一)积极开展议会交往
地方人大开展对外交往,不仅是国家总体外交的重要任务,而且也是四川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直接推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率四川代表团赴法国访问,在巴黎会见法国参议院议长贝尔、副议长拉法兰。王东明主任应询介绍了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和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情况。王东明主任指出,在中法双方交流合作过程中,立法机构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希望法国参议员继续关注和支持四川与法国及法国各地经贸、文化、旅游、科技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会见中双方围绕推动中小企业交流、进一步扩大在川投资、拓展合作领域等问题广泛深入交换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率四川人大代表团赴黑山访问,在黑山先后拜会了黑山议会副议长穆斯塔菲奇、黑山波德戈里察市议会议长苏希赫、市长斯蒂耶波维奇,分别就加强议会交流、加强市政建设、基础设施等多方面合作达成意向。黑山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报了专题新闻。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率四川人大代表团赴南非访问,与约翰内斯堡议会议长凯里?巴佩拉举行了会谈,并成功邀请议长来川出席了第十五届西博会。在成都,凯里?巴佩拉议长向省权副主任表示,希望加强与四川的交流,尤其希望借鉴成都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经验,并积极推动约翰内斯堡与成都市缔结友好城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在成都先后会见了来川访问的日本广岛县议会议长、韩国全罗北道议会议长、德国北威州副议长、美国国会众议员代表团、美国加州议员代表团、法国国民议会多党议员考察团、泰国前总理素拉育代表团、孟加拉国议员代表团,并分别进行了深入交流。与美国加州议员代表团在建立合作关系、定期交往、增加成都至旧金山直飞航班等三方面达成共识。与韩国全罗北道议长就双方议会建立交流机制达成共识。日本广岛县议会议长林正夫到都江堰灾后重建新村考察后,对四川灾后重建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委员会积极协调了美国、德国、韩国、泰国、法国、新加坡、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澳大利亚驻成都领事机构的总领事或领馆代表旁听了省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开幕式。
(二)积极推动务实合作
委员会在与国外地方议会、政府的交流交往中,积极促进经济、科技、教育、文化方面的合作,服务四川经济建设。
安排澳大利亚联邦议会经济委员会主席凯利?欧德怀尔与省人大财经委座谈,邀请一汽大众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总经理刘居荣等参加会议,双方就经济发展与改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委员会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州、新西兰罗托鲁瓦市、意大利翁布里亚大区、拉齐奥大区、乌米奇诺市、波兰罗兹省、西班牙马德里市乌赛拉区、瓦伦西亚省翁蒂涅恩特市等国外议会、政府、友好组织开展了交流,推动与四川在经济、旅游、教育、友城等多方面进行合作。委员会支持四川高新技术交流促进会、四川农业国际交流协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国际合作。
(三)争取国外人员机构助学帮教
委员会争取新加坡红十字会为雅安地震灾区和贫困山区的六所小学援建图书室、运动场各一个,援建乡村健身场五个,支助困难学生和支助优秀教师近百名。
四、精心做好重点课题调研
2013年,国家提出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为核心的“一路一带”战略,这是我国奠定21世纪上半叶国家竞争优势的重大战略。四川是连接南北丝绸之路的重要交汇点,并以西部经济总量大省和巨大发展潜力优势,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重要战略支撑。为了切实抓住丝绸之路经济带为四川带来的重要战略机遇,将大开发与大开放相结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拓展内陆型经济开放的深度和广度,实现跨越式发展,委员会以《四川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中的对外开放策略研究》为选题,组织省社科院、四川大学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在调查研究、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就充分利用好四川的战略优势提出了对策建议,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重视。
五、注重加强联系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大外事侨务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联系办法》,委员会组织召开了2014年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委员会联系的省政府外侨办等15个省级涉外部门在会上交流了工作、沟通了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就加强对口联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一年一度的座谈会,为省级涉外部门搭建了交流的平台,对于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四川对外开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共同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外侨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外侨工作培训会,会议组织学习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学习了涉外法律法规,全省21个市州人大外侨委负责同志在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讲话,充分肯定了外侨工作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了新形势下人大外侨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提出了扎实做好人大外侨工作的要求。通过培训会,达到加强学习交流、增进互相了解、提高思想认识的预期目的。
委员会积极推动“五侨”联动,与省外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致公党四川省委、省侨联,会同省委统战部,开展海外侨胞问题调研,就进一步加强海外侨胞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提出了工作建议。
委员会在常委会领导率领下赴全国人大外事委、华侨委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外事局汇报工作,主动争取给予四川更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全国人大华侨委主任委员白志健、全国人大外事委副主任委员赵少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卫洲分别听取了工作汇报,对四川人大外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委员会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委员会成员自觉遵守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集体行使法定职权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定期召开主任委员会议和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研究外事侨务港澳台方面的立法、监督、对外交往、课题调研等重大事项。一年来,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自身工作优势,主动服务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目标,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严格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圆满完成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外侨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四川的要求,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外事等各项工作。
一、立法工作
(一)完成《四川省华侨捐赠条例》修订工作。
(二)继续开展《四川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完成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交办的涉外涉侨法律法规制订或修订意见的工作。
(四)参与省人大其他专门委员会制定或修订地方性法规中有关涉及外、侨、港澳台方面的立法工作。
二、监督工作
(一)开展《四川省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执法调研。
(二)选择二至三户在川侨资、台资企业进行调研,重点了解涉侨涉台法规执行情况,加大监督力度。
(三)组织开展四川民族地区侨务工作调研。
(四)积极开展“五侨”联动工作,加强与省外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致公党四川省委和省侨联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邀请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等五侨部门一起开展对侨资企业的调研,掌握侨资企业的现状,了解涉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
(五)坚持走访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做到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
(六)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加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三、对外交往工作
(一)积极开展与国外地方议会的务实交往合作,积极探索地方议会交流机制建设。
(二)做好国外议会、友好组织、海外侨领等来川访问的安排接待工作。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办公厅外事局安排来川访问团组的考察接待工作。
(三)整合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海外侨领的交流合作渠道。
(四)做好外国驻蓉领事机构官员旁听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联络协调工作,加强与外国驻蓉领事机构的联系。
四、课题调研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中四川充分用好“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若干重大问题研究
五、联系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与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办公厅外事局的工作联系,主动争取全国人大的工作指导。
(二)加强与市(州)人大外侨工作联系,为市州外事侨务工作服务。
(三)做好兄弟省(区、市)人大外侨委来川考察调研的交流接待工作。
六、自身建设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委员会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坚定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外事侨务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改进工作。
(三)切实依法履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常委会工作制度,坚持委员会议事制度,遵守外事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廉洁自律,严守法纪,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