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对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新《预算法》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对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进行初步审查时应当邀请人大代表参加。
为贯彻实施好中央有关精神和《预算法》,德阳市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其他地方人大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德阳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预算的编报、审查与批准、预算的调整和执行,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等各个环节均加强了监督。该《意见》的重大举措之一是在市人代会期间,组织召开预算草案专题审议会议,选取2—3个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议。
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按照民生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我们首次专题审议选取市教育局、市住建局作为被审议的部门,重点审议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按上年执行情况收支增加因素的预测是否客观;是否结合本部门使用发展、职责和任务需要,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充分体现绩效;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是否细化,预算资金是否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项目,是否进一步减少了专项资金打捆、切块分配等方面的内容。
专题审议采取审议与询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对2015年市教育局、市住建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市教育局、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分别汇报2015年本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听取审议意见,回答代表询问。代表询问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询问人提问,部门回答。
本次专题审议未指定提问人员和指定问题,只是提前5天将两个部门的预算送给了参会代表。代表们仔细查阅了两个部门的预算,认真进行了准备,对疑问逐一进行记录,因此代表们在专题审议上积极发言,问题尖锐,如“为什么在预算中看不到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教师节活动经费包含哪些内容”、“机动费是什么”、“宣传费是否过高”等等,充分发挥了代表参与预算审议的作用,三个小时的会议,也只有部分代表有机会发言,会议结束后,多名代表意犹未尽,但对这个新举措均予以高度肯定。专题审议为代表审议预算草案打下坚实基础。
知道要在人代会上接受人大代表专题审议后,部门领导倍感压力,多次与常委会财经工委沟通,对代表们可能提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准备,面对代表们犀利的提问,部门相关负责人给予代表们满意的答复。通过这个准备的过程,部门领导对本部门的预算编制更加了解,促使以后的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合理。
由于在人代会上开展部门预算审议在全省尚属首次,此次部门预算专题审议会,吸引了多家媒体现场报道,报道充分肯定了专题审议这种形式对于代表了解“财政的钱花到哪去了”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