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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社会监督,回应民众期盼——自贡市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取得良好开局

时间: 2015-06-05 来源: 自贡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 作者: 黄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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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信息公开,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对加强预算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为贯彻预算法精神,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把市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加大监督力度,积极督促我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据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查了解,市政府财政部门高度重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新修订《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积极做好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并督促各部门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

  目前,2015年市本级预算报告和报表、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均已按规定,分别于市人代会批准和财政部门批复后20天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了公开。77个市级部门中,除4个涉密单位外,其余73个部门均按规定进行了公开,做到了市级部门全覆盖。今年我市预算信息公开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公开内容从“点”向“面”转变。进一步扩大了预算信息公开覆盖面,政府预算由重点公开一般地方公共预算到涵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的收支预算内容。同时,部门预算公开也包含了部门本级预算及其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二是公开信息从“简单”向“精细”转变。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的信息公开由过去支出按功能科目公开到项级,到今年按经济科目细化公开到了款级,这是今年的最大看点。为便于公众理解,部门还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和数据增减变化的情况说明,以及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

  三是“三公”经费公开更加透明和详细。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全部细化到各分项数额,同时对经费使用原因、达到效果、公务用车保有量以及数据增减变化情况的说明更加完整和详细,这也是今年预算公开的一大变化。

  四是公开时间按要求,公开格式按规范。政府预算报告及报表、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按《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及时予以了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公开规范上,对文字及表格范式进行了统一,增强了预算可比性。

  预算工委在调查中,也发现我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对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公开内容还不够细化、说明事项距离预算法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单位没按公开时间规定公开部门预算;一些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管理监督还不够到位等,预算工委针对这些问题,加强了与市财政局和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要求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培训、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透明度。预算工委将把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态化财政监督工作,共同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取得更好成效,全面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回应民众的期盼和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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