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泽巴足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李高伟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0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四川省2004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四川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调整支出结构,深化财税改革,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审计监督,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全面完成2005年预算。
(《四川日报》 2005年08月01日 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