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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

时间 2011-04-22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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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1月22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高仁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四川省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有关要求,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如下: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政府出台了加强地方融资平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各部门修订或制定了40余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严格问责的力度,对违规管理和使用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在全省范围进行了通报批评,对部门、单位领导违规领取补贴等进行了限期清退,对涉嫌违法违纪人员及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处理。审计部门在督促整改的工作中,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和动态反映,结合对屡审屡犯等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时调整审计监督重点;注重工作方式方法的改进,实现了与财政管理网络平台的互联互通,增强了审计监督的持续性和针对性。省财政和发展改革等部门在整改工作中开展了专项督查,确保审计整改及时落实到位。省人大继续加强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总体上看,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是好的,审计反映的问题大都得到及时纠正和规范。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收入31589万元未缴入金库的问题。财政厅已清理缴库6840.57万元,其余的待相关事项清理核实完结后及时处理。
  (二)关于预算单位依附行政职能收取保证金或押金缺乏统一制度规定的问题。财政厅拟借鉴其他省市有关保证金、抵押金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我省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此类资金的监管,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蒋巨峰省长专门批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查找问题根源、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切实做到规范运作。对提供虚假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资料不完整、不符合扶持条件的园区获得了贴息和补助资金的问题,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对审核把关不严的部分市级部门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已将2500余万元资金收回省财政或相关市财政予以监管,待重新申报和审批后再予以拨付;对项目未及时实施或完工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市的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每季度向省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四)关于基建投资预算2900万元安排不规范的问题。对两个职业教育基建项目资金闲置问题,经省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单位调整了方案,并加快项目实施,一个项目已于8月份完工,另一项目将于12月份开工;对调整4所学校基建资金用于其他学校支出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问题,已责成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五)关于少征地方教育费附加321;7万元的问题。省地税局已将少征收的地方教育费附加全额追缴入库。
  二、部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省政府对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今年接受审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都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公安厅等部门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科技厅、省国防科工办等部门和单位通过一把手牵头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等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3个部门已将5567万元结余资金编入部门预算或者纳入决算反映。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省检察院已结案的扣押款已上缴1300万元、退还当事人90万元,其余正在加紧处理;已结案扣押物的处置变现,目前正与财政厅沟通,依法妥善处理。两个部门对以前年度因不确定因素或突发地震灾害等原因而未及时组织实施的项目,采取加快执行进度或调整项目安排等措施积极解决2991万元沉淀资金的使用效益问题,其中省体育局已按安排用途向凉山州拨付“民康工程”资金200万元,报经财政厅审批同意将2386万元调整用于“全民健身路径器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17个项目。省国防科工办针对以经费结余发放过节费问题,召开专题党委会制定整改措施,并立即停止发放,同时在职的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清退了2009年领取的节日慰问费。
  3关于财务管理和核算不够规范问题。5个部门对6173万元往来款进行了清查清收,其中公安厅的往来款项通过限期处理已冲销了暂存暂付款。6个部门对1417万元资产核算和管理不合规问题,通过补记账务、完善手续等方式做了整改。
  (二)延伸审计部门所属单位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少计收入、少缴财政资金1341万元的问题。涉及的11个单位对少计的收入进行了账务调整,转移的收入已收回并纳入预算管理,应缴财政资金已按要求及时解缴。其中,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少计的309万元收入已缴入财政专户;文化厅信息中心对坐收坐支房租收入406万元进行了清理,截至6月30日的结余款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2关于虚列支出、挤占挪用项目经费等779万元的问题。4个单位对虚列的支出调整了账务,对挤占挪用的经费已限期归垫。其中,省草原科学研究院虚列并转入往来款项的项目经费120万元,已在年初全部转回基本账户,纳入2010年部门预算。
  3关于无依据收费和隐匿资产问题。省动物保健品协会对收取企业委托服务费并用于发放职工补贴问题进行了纠正,省药监所班子成员清退了领取的补助款,收费账户余额和退回的补贴已全部退还企业。省经济发展研究院未入账房产120万元已收回产权、调整账务。
  4关于财务基础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等3个单位2008年末的结余842万元、省检察官学院等8个单位2009年末的结余1171万元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安厅后勤保障中心等5个单位未及时清核处理的1908万元往来款项,均已按照审计决定进行了处理。
  三、地方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宜宾、内江、雅安和广安4个市2008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对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高度重视,责成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进行追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各有关地方也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纠正了相关问题:
  关于财政决算收支不真实问题。3市已将未按规定缴库的土地出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国有股权转让收入等47483.86万元缴入金库;宜宾市政府还出台规定,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等预算收入管理,将其纳入人大监管范围,从机制上规避了收入不缴库或直接安排使用等问题。对虚列的预算支出,4个市已按原计划安排使用了部分资金,余额1850.91万元已缴库。对无预算拨款和支出挂账问题,4个市已消化17430.32万元,其余的已督促相关部门制定还款计划,逐步消化。
  关于财政管理不够规范问题。4个市已将少上缴的省级预算收入2096.55万元缴入省金库,其余的已订出计划逐年补缴;对未及时安排的专项资金,4个市已拨付下达12385.62万元,其余将按进度拨款;对扩大范围使用专项资金4920万元的问题,宜宾和内江两市已归垫4786.39万元,广安市政府已责成市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检讨,并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关于未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财税政策的问题。2个市对违规向企业返还的收入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停止相应政策的执行。3个市对违规集资和收费问题已作出处理,一是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将余额缴入金库;二是已清退集资款1052.5万元,其余的拟于今年底前全部清退。宜宾市对企业未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而分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做法进行了清理,已收缴了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并停止相关政策的执行。
  (二)关于13个扩权试点县200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省财政厅对扩权试点县财政决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跟踪督促,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经得到纠正:
  关于应缴未缴预算收入和虚增预算收入问题。截至9月底,阆中等12个县(市)合计应缴未缴的预算收入58085万元已全部解缴入库。2个县将学校收费和代管资金作预算收入缴库或税款预征,虚增一般预算收入2500万元的问题,已经按照预算管理法规进行了纠正。
  关于虚列预算支出或无预算拨款、支出挂账问题。剑阁等7个县按预算指标列报支出或以暂存款挂账虚列的预算支出141718万元,9月底已拨付预算单位129630万元,余下的12087万元各县已制定具体措施,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于年底前全部消化。长宁等8个县无预算拨款和支出挂账的51027万元,均已通过逐步收回资金、追加预算或调整账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
  关于财政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彭山等7个县未及时征收入库的耕地占用税等预算收入27804.59万元,已追缴入库18280.34万元,余额9524.25万元正在清理催缴中。5个县安排使用不及时而沉淀的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21271.69万元,截至9月底已拨付项目单位16245.65万元,余额5026.04万元已制定措施,将根据项目进度情况,于年底前全部拨付。10个县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4021.34万元,已归垫13831.34万元,余额190万正在设法归垫。
  关于少数地方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宣汉县民政局违规修建办公楼、职工宿舍问题,达州市审计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冻结了职工宿舍的分配、使用,待工程竣工结算和完善土地使用性质转换等相关手续后,公开拍卖所建房屋归垫挪用的资金;对违纪决策的相关人员和部门,达州市纪委正在调查处理。对平昌县水利局个别职工在专项资金管理及费用报销中,私自提取现金、违规报销费用,涉嫌个人经济犯罪的问题,已移送县检察院立案查处。三台县安排补助给招商引资企业但被转往省外的“生产发展资金”3880万元,已全部追回,并重新与被扶持企业签订了产业资金使用协议,同时建立资金专户,由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共同监管。
  四、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相关部门、地方根据各级审计机关提出的1800多条整改意见,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200余项,促进了专项资金合规管理、有效使用。
  关于产业扶持基金和贷款贴息沉淀较多的问题,各地采取多项措施,加快资金兑付力度,目前已陆续落实到灾后恢复重建产业项目中。其中,国家专项安排德阳市产业扶持资金和贷款贴息121583万元,截至10月底已拨出资金117623万元,占计划总额的96.74%。
  关于部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各地通过严格施工规范、强化现场管理、健全监督机制等措施进行了及时整改。对部分项目形成的损失浪费,各地也积极进行补救,如巴中二中因重建校区选址失误,导致前期投入损失,该校已用自有资金全额弥补。
  关于个别地方存在灾后重建相关优惠政策未严格贯彻落实和超规模用地的问题,目前已及时得到纠正。其中,旺苍县教育局灾后重建项目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98.98万元已予退还;三台县青东坝工业园区入区道路用地超规模问题,属漏报道路边坡用地所致,该县政府已重新批复划拨足额建设用地。
  五、部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要求,省政府制发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相关整改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一是建立了全省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加强指导督促,各市、县级政府也建立了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二是明确部门分工和职责,把对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管理和动态监控、融资项目的清核认定、融资平台公司的处置、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政策协调等工作,落实到各具体职能部门,促进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主要采取分级清核、逐级汇总、分块审核的工作方式,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有效。目前,第一阶段的整改工作基本结束,融资平台公司及政府性债务问题正在进一步清理核实和规范。
  六、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成都、攀枝花等14个市及所辖65个县区2008年就业培训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广安等市政府对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7个市的劳动保障部门及部分县区政府,先后出台了有关就业培训基地认定、加强培训机构和资金监督管理等10余个地方规范性文件,对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起到积极作用。
  关于培训机构和主管部门虚报多报、截留挪用的培训补助资金131万元,均已通过追回资金、账务调整、拨付滞留资金等方式进行了整改。
  针对组织管理不完善,部分培训机构兼职教师无资质或无培训场地和设施等问题,各地建立了培训准入、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对培训机构进行重新认定,部分地方取消了无固定教学场所及教师的民办机构的劳务培训资格,同时加强了再就业和农民工培训基地绩效动态管理。对未建账核算或核算不规范问题,大都通过在核算中心分设账务、实行单独核算管理等措施进行了改进;对无明确文件规定收取授课费、鉴定费问题,3个县的相关部门已予以取缔。
  关于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就业培训职能交叉错位、部门间条块分割等问题,已逐步加强与农工办的劳务品牌培训、农业局的阳光培训的结合,增进了承担培训职能的各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也避免重复培训、重复报账等违规违纪现象出现。对再就业职业培训施教机构未通过招投标确定问题,一些地方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并对制度执行进行了强化,完善了公开竞标机制。
  (二)关于阿坝州2008年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财政专项资金及易地育人、易地搬迁项目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省政府责成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阿坝州迅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其中:州本级和黑水县未及时拨付及滞留的财政扶贫资金1013万元已全额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滞留的财政扶贫资金,已根据实施进度全额拨付;被挤占的专项资金已全额归垫,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问责追究;大宗材料设备未实行政府采购、违规使用现金、支付手续不完善或不合规等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手续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关于23个县2007—2008年良种补贴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各项违规违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个别县未安排及部分乡镇欠拨滞留的补贴资金22286万元,已安排用于相关项目并拨付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25418万元的问题,已采取措施纠正,并健全了相关制度规定和监管措施,特别是现金发放良种补贴问题,已明令制止;对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各有关地方已补充了基本数据、完善了财务手续。
  (四)关于省级财政2008—2009年安排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科技厅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情况,在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出台了5个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增强了管好用好科技经费的机制制度保障。针对科研项目预算评审及评估未全面开展等问题,建立了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面开展预算评审评估的工作制度;对项目资金分配较为分散问题,设立了计划项目经费额度下限,对青年基金和杰出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的支持经费将逐年提高,不断加大对重点和关键项目的支持力度;为完善经费使用奖惩制度和科研项目评估体系,修订了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项目后续管理。
  省级相关科研经费使用单位也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对实际用于科研项目研究的经费占比偏低、项目自筹资金配套未落实的问题,强化了成果转化资金管理规定的执行力度,科技厅已要求各相关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落实30%的配套资金;对个别科研院所转移、隐瞒科研项目形成的成果转化收益96535万元的问题,进一步明晰了成果转化项目的权责利关系,完善了成果转化协议,并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清理,收回了上述资金。对11个科研单位挤占挪用科研经费60044万元的问题,科技厅召开了专门的整改工作会议,责成调整账务、收回资金,目前被挤占挪用的资金已归垫。
  (五)关于3所高校财务收支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引起各界关注,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门对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责成教育厅、审计厅等部门严肃查处,并把高校整改工作作为今年审计处理结果检查的重点,抓好追踪督查。三所高校成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各具体问题大部分得到纠正,相关责任人员也被严格问责。
  关于无依据收费问题。川音2004—2007年以捐赠款、考试费、补考费等名义违规向学生收费659万元,经积极整改,无依据收取的考试费、补考费等132万元已缴入省财政;无依据收取的留校任教学生的保证金527万元,至今年9月底已清退352万元,尚有175万元因部分教师在国内外进修等原因,将延迟于近期全部退完;西科大2006—2008年多收取教材费和无依据收费116万元,已于今年3月向学生清退教材款10938万元,无法清退的欠缴学费滞纳金已全额上缴省财政。
  关于隐瞒和少计收入问题。川音2005—2007年少计售房款等收入837万元,其中挂往来的收入类款项191万元已转入收入科目,售房款及房租等收入646万元已上缴省财政专户;西科大未作收入入账的289万元,已分别转入相应收入科目,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并补缴了相关税费;西华师大通过往来账核算对外办学学费的做法已予纠正,从今年1月开始全额纳入学校收入、全额上缴省财政专户。
  关于私存私放公款和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川音另账存放或由个人保管,私存私放的捐赠收入、管理费、演出收入等公款1282万元,收支余额已全部上缴省财政,对有关责任人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移送纪检部门进一步查处;西华师大对2004—2009年另账存放各类收入143万元并全部支出问题,借整改契机开展了全校范围的财经纪律整顿和全面的收费清理与规范,将相关收入全额纳入学校统一核算和管理,同时,对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三所高校对核算不规范、账务处理错误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账务调整,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关于基本建设方面的问题。对川音未严格执行合同法、招标法及造价管理等规定导致多计工程价款698万元等问题,审计厅已移送省纪委处理,目前川音专案正在查办之中,并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西科大利用甲供材料价差套取建设资金存放账外的177万元,余额已没收,上缴省财政,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组织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审计处理及整改工作更加注重实效,通过强化审计监督促进机制制度完善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对整改工作中正在加紧纠正或完善的个别事项,省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继续督促落实到位,相关情况将及时报告省人大。我们将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在财政经济工作中不断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更加重视和加强审计监督,切实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奋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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