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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时间 2014-08-13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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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4日)

张东升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常委会会议已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审议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等报告,书面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审议决定了人事任免案。委员们对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抓好落实,把大会的筹备工作做细做实,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取得圆满成功。
  2013年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良好开局。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8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0个,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5项,对31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为促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常委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推进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按照“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障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机制体制,推进依法治省,为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和实现“两个跨越”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常委会要重点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立法工作。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民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使立法更好地统筹兼顾相关利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二是加强监督工作。要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算决算审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监督。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有序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探索建立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等职能的体制机制。三是加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适时作出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加强代表工作。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继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探索通过建立代表联系网络平台、实行履职网上登记制度等方式,进一步保障代表发挥作用。五是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常委会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严格执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树立人大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各位委员、同志们,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月18日召开,这是我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将审议“一府两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重要报告,统筹谋划2014年改革发展工作,组织带领全省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万众一心奔小康。省委对开好这次大会高度重视,专门进行研究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集中精力审议好各项报告。要认真听取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抓紧做好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热情为代表服务,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要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树立良好文风会风,展示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我们要与全体代表共同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次民主团结、求真务实、开拓奋进的会议,通过大会把省委的重大决策依照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凝结全省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拼搏实干,加倍努力,不断夺取推进四川“两个跨越”新胜利。

  现在我宣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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