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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五年工作总结

时间 2021-12-31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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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届省人大财经委任职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紧紧依靠和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四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全省呈现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不断得到改善、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干部群众奋发有为的良好局面。省人大财经委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人代会各项决议的全面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本届初提出的目标,即“立法更加彰显民生,监督更加突出实效,程序更加严谨规范,服务更加优质高效,联系更加紧密畅通,氛围更加团结和谐。”为全省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谱写发展新篇做出积极贡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财经立法,强化经济发展法制保障
  2013年换届以来,我们先后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经类地方性法规7件,修订案3件,修正案2件,废止案3件,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修订案、废止案3件,基本完成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确定的财经立法任务和每年度立法计划,努力为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一,突出重点,确保经济发展亟需的重点领域立法和重要立法项目优先制定实施。一是强化西部交通综合枢纽建设法制保障。四川交通领域投资连续5年居全国前列,高速公路、农村公路里程分别达6610公里、29.2万公里。我们协助常委会及时开展了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工作,审议制定了高速公路条例、农村公路条例,规范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运健康发展。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法制保障。近年来四川财政收支规模迅速增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3300亿元、公共财政支出超过8000亿元。我们协助常委会审议制定了财政监督条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规范财政资金收支使用。三是强化绿色发展法制保障。我们协助常委会开展了《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审议制定了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立法规范能源利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创新发展,有效解决了节能监察、电力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四是强化就业创业法制保障。我们协助常委会审议和制定了就业创业促进条例,总结四川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的经验做法,深入推进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强化“双创”法制保障,回应社会关注。
  第二,及时清理,根据改革发展需要和形势变化做好法规修改和废止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一是认真梳理1979年至2013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47件财经类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定。对其中由财经委牵头起草并提案的9件,组织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面意见,对其中4件提出了处理建议。二是积极适应上位法修改、我省实际情况变化和简政放权改革要求,协助常委会审议通过盐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废止会计管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严格执行<公路法>防止公路养护资金流失的决定》。三是结合四川酒类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与法制委共同开展酒类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协助常委会立法保护名优酒类品牌,鼓励和支持酒类生产作坊规范生产,促进川酒健康发展。四是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成都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废止案、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废止案和成都市烟草专卖条例修订案。
  第三,健全机制,适应四川省立法条例实施后立法职责的调整变化,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一是建立健全经济立法工作沟通机制。强化与对口联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的沟通衔接,畅通信息渠道,使各方掌握的立法信息资源能够双向流动,及时解决立法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坚持提前介入立法进程,及时掌握重要法规草案的起草情况,促使提交人大审议的法规草案更加完善,提高了立法效率。三是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机制,便于公众了解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议等动态过程,积极参与地方立法活动,鼓励公众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合理建议。
  第四,提高质量,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实现从“大而全”立法向能集中解决一些突出问题转变,努力使每件财经立法项目中有“关键的那么几条”。比如在高速公路条例中,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规定根据道路技术状况、运营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是突出地方特色,使立法更符合四川实际。针对四川农村公路建设历史欠账多、与脱贫攻坚任务联系紧密的实际,在农村公路条例中,规定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农村公路资金来源渠道,并创新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简化了村道建设程序,进一步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将我省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中的一些成熟有效的做法总结上升为法律规定。三是坚持民主立法,全面征求各方面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特别注重听取基层人大代表、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努力使法规内容更加符合实际、顺应民情。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立法调研、立法座谈,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四是注重发挥基层人大作用。坚持将法规草案印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对反馈情况认真研究,作为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参考材料。在赴省外立法调研时,有针对性地邀请部分市州人大财经委同志参加,对比分析当地和调研地方的具体情况,提高法规草案的可操作性。
  此外,对全国人大财经委下发征求意见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资产评估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证券法、广告法、航道法等法律草案,我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按时上报。对收集到的关于财税体制改革、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等方面立法建议,深入研究,及时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对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二)依法加强财经监督,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五年来,我们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46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开展专题询问4次,开展专项监督3次。财经委听取有关部门专项工作报告5次,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项报告4次。全力助推脱贫攻坚,配合组织3次执法检查,4次专项督导。在依法做好五年规划、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等法定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大财经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第一,协助常委会监督“十二五”规划执行和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通过扎实工作,努力使规划更加符合四川实际,确保省委重大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得到充分体现。一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深入调研“十二五”规划在各地的实施情况,召开“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专题会,听取省级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审查报告,适应新常态下经济转向中高速增长的实际,协助常委会批准 “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二是协助常委会开展“十二五”规划执行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询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征集询问问题,召集财经专家对拟提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和筛选,并组成调研组到乐山、泸州等地进行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藏区发展、全面实现小康、多点多极支撑战略、创新驱动、精准扶贫等问题提出询问。通过开展专题询问,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十三五”规划《纲要》。多次组织省发改委等部门召开座谈会,了解编制情况。赴市州实地调研,征集各地对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建议。会同相关专委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及部分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听取“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审。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审查批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加强和改进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监督。一是召开计划报告解读会,组织省发改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对计划报告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指标设置等向省人代会各代表团联络员进行解读、分析。二是认真开展报告初审工作。每年省人代会召开前,我们都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并邀请有关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及省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报告进行初审,根据调研中掌握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省人代会期间,组织人员听取收集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召开专题审议会,汇总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四是协助常委会审议每年度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听取省发改委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结合调研情况和省级相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材料提出修改意见。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督促政府部门狠抓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五是强化经济运行监督。选取经济发展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充分了解情况。召开经济形势分析会,组织政府部门、市(州)人大、经济专家和人大代表研判经济运行情况,对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供常委会参考,促进政府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改进经济工作。
  第三,加强和改进对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一是对照新预算法相关要求,和预算工委研究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建议》,经常委会党组报省委同意后,以省委文件转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二是做好省人代会的预算审查服务工作。会前,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建议,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完善预算草案及报告。会议期间,组织听取和收集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并对部分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和沟通,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结果报告及决议草案。三是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协助常委会审查批准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财政决算,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是协助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结果报告,针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追踪问责,确保整改实效。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有力手段的效果更加明显。五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税收收入及其征收管理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关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六是协助常委会开展财政教育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专题询问,促进提升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绩效。
  第四,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开展监督。一是监督“项目年”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对8个省级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详细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对深入推进“项目年”部署贯彻落实的建议意见。协助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政府专题工作报告,及时反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视察中反映的问题,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督促政府部门认真梳理项目推进中土地、资金、环评等方面的问题,明确责任、逐一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项目库。协助常委会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再次听取和审议报告,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项目年”资金审计情况的报告。通过持续监督,有力促进了“项目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监督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协助督导组赴遂宁、宜宾等地调研产业园区,走访生产企业,查看项目建设情况,认真核查2013年—2015年省级投资促进平台活动签约项目推进情况工作台账和2016年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工作台账,召开座谈会会商研究问题,收集和反映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督促全面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系列政策措施。三是监督绿色发展战略实施情况。我们把强化节能减排作为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督促政府部门加大推进力度。坚持每年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起草常委会审议意见书,提出措施建议。跟踪政府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确保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协助常委会开展关于发展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化解产能过剩的情况专题视察调研。受全国人大委托,与省人大城环资委共同检查我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四是协助开展扶贫攻坚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深入县、乡、村三级查阅贫困识别、帮扶措施、减贫规划等资料。走访贫困户,实地查看贫困户的生产生活设施、住房环境,了解家庭成员情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等。深入基层暗访,广泛听取对贫困户识别、扶贫政策措施、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提交督查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并跟踪督促养老、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扶贫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围绕经济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常委会开展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在听取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专题汇报的基础上,视察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分别赴绵阳、德阳和自贡、内江视察,实地考察了部分工业园区、项目和企业,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解相关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需要省级层面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视察组分析提出意见建议,并印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二是加强对国有资产和国企改革情况的监督。组织召开国资经营管理座谈会,掌握全省国有资产现状,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加强国资监管的意见建议。协助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情况报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提出建议意见,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整改落实。组织听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报告。指导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法,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制度。三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情况、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情况、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情况、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切实增强经济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出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第六,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监督。一是协助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明察和暗访结合深入检查企业安全。制定涉及政府部门41项内容、企业26项内容的检查表和检查流程图,规范检查内容和检查流程。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并积极听取他们的建议和意见,设立了意见征集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建议。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集中反馈,并要求逐条落实并及时回复。执法检查创新多、亮点多、效果好,执法检查报告反映问题实,得到普遍好评。二是协助常委会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听取省人民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情况汇报,赴5个市实地调研,并详细了解重庆、贵州等地先进经验和做法。走访企业21家,召开8场企业座谈会,联合省工商局、省民营办、省工商联设立网上意见征集专栏,充分了解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突出问题和建议诉求。委托4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针对近年来我省民间投资增速和占比下降明显的情况和问题,组织部分财经咨询专家座谈分析,探讨对策建议。协助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报告基础上,就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再次听取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持续用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三是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我们围绕稳定物价工作情况、快递行业发展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听取政府部门工作汇报,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解决,推动有关部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
  (三)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我们不断探索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方式方法,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财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努力提高办理质量,积极做好代表履职服务工作。五年来,共审议、办理代表议案32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5件,召开代表联络员计划预算解读会4次,邀请代表参与各类财经立法、监督和调研活动近50余次。
  第一,深化代表联络员制度。一是组建新一届代表联络员队伍,修订完善代表联络员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代表联络员的组织管理和闭会期间活动的开展。二是建立代表联络服务工作机构,完善代表联络员网络信息系统,围绕常委会审议计划中期执行、预算调整等法定性议题,邀请代表联络员参加活动和听取意见,使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向闭会后各项监督活动对接、延伸、深化。三是举办代表联络员培训会和计划、预算报告解读会,邀请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别开展计划、预算编制与执行、部门预算审计等方面讲座,组织学习交流。四是组织编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知识读本》、《预算审查监督知识读本》、《百姓的钱袋子》、《四川省“十二五”发展成就》等计划预算报告辅导读本、视频等材料,帮助人大代表阅读计划预算报告。通过深化代表联络员制度,促进人大计划预算审查机构服务工作与人大代表审查监督职权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在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主体作用。
  第二,切实做好重点建议督办工作。《关于将G227线黄泥坪大桥建设纳入四川省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的建议》等五件重点督办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财经委具体承办。我们按要求制定督办工作方案,细化办理要求、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开展督办工作,按时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建议督办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以办理代表建议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代表也纷纷表示满意。
  第三,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在议案办理过程中,财经委和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注重调查研究,并提出实事求是的意见建议。注重加强与议案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多次研究并积极采纳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寄送书面答复意见,有的还电话询问代表答复满意度,直至代表满意为止。经过努力,委员会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四)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人大财经工作针对性
  我们将调查研究作为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五年来,先后就中小企业发展、西部物流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及民间融资监管情况、农村公路建设、国有企业改革、轨道交通发展等20多项专题开展工作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提出80多条建议意见,为促进全省科学发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提供决策参考。其中关于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调研报告受到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政府领导分别批示:“调研报告阅后很有启发,对所提建议意见请人社厅会同财政厅认真研究,我认为可考虑视情转化为政策调整完善的建议”、“请认真研究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建议,提出政策调整的方案意见”。省级相关部门结合调研报告所提建议出台了调整完善政策,改进措施已得到落实。常委会领导为此专门批示,肯定调研报告成效明显、解决问题。此外,财经委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经济运行情况、房地产市场形势、金融运行情况、国民收入分配、消费者权益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等10多项专题调研,充分反映四川情况,切实提出意见建议。
  在调研工作中,我们特别注重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围绕重点,精心筛选调研课题。我们紧紧围绕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以及交付给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开展调研。二是讲究方法,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创新调研的方式方法,除了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外,特别注重听取基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工人农民代表的意见建议。三是认真负责,做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工作。通过调研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力争能够引起省委的重视,为决策提供参考;力争能够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提供依据;力争能够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财经工作水平
  人大财经工作政治性、法定性、程序性和专业性较强。五年以来,财经委不断强化学习,加强自身建设,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第一,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立法、监督、会议、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努力抓好制度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法纪意识、制度意识、规矩意识。
  第二,加强队伍建设。财经委通过集中培训、鼓励干部在职进修、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全面加强对政治理论、财经法律法规、人大工作制度和市场经济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强调团队文化建设,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采取召开工作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人大的意见建议,交流工作经验和有关信息。
  第三,加强工作联系。密切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的工作联系,争取支持和指导,协助做好来川调研等工作,承办西南地区第二十六次人大财经工作研讨会,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联系交流。坚持每年召开对口单位联系会,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近五年来,坚持每年召开全省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邀请10多个市(州)参加经济形势分析会,举办人大财经干部培训班,邀请部分市(州)人大财经委参与省内外调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交流,形成了互相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五年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大财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工作责任重大。其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很强。做好人大财经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履行职能与服务中心工作的结合点。本届以来,我们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实施,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及时开展监督,有力推进了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依法行权、创新方法。本届以来,我们努力把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用足用好,打好“组合拳”, 结合实际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推动人大财经工作创新发展。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我们采取了法律知识测试,制定了检查表和流程图,现已作为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范本。我们将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结合起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视察调研报告基础上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质量明显提高。我们加强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在审议意见书中列出问题清单,要求逐项办理回复,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民营经济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确保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了人大监督实效。
  (三)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深入调研、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调研研究,是做好人大财经工作的基本方法。人大财经工作涉及面宽,遇到的法律和经济问题复杂,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这样才能有的放矢,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本届以来,我们主动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侧面,对一些综合性、前瞻性的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力求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想得深一点、把握得准确一点、讲得实一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四)做好人大财经工作必须发挥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在工作任务繁重、机构编制和人员数量有限的现实条件下,我们努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形成工作合力。我们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财经监督中的主体作用,积极为代表参与人大财经工作创设条件、做好服务。我们注重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运用与审计对口联系的优势,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督促审计整改落实,建立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借助审计手段和运用审计成果来强化人大财经监督。我们注重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建立财经咨询专家制度,选聘财经咨询专家,为人大财经工作提供智力支持。我们还注重加强工作联系,努力形成各级人大财经工作的联动合力。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五年来,财经委在很多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一些工作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地方财经立法,促进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加强人大财经监督工作,适应民主法治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人大财经委自身建设,适应繁重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党的十九大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在下一步人大财经工作中,积极探索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年度计划和五年规划审查监督的实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五年规划进行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有关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人大财经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下一步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解决好审什么、怎么审、不同意见怎么表达、未实现目标怎么处理等问题,优化审查程序,探索审查未通过等情况的救济措施,推动程序性审查向程序性和实质性监督并重迈进。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是人大财经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探索人大预算审查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研究转移支付公开透明的问题,促进转移支付更加科学、公平;研究财政预算报表体系的问题,解决现在部门预算和本级预算编报越来越细,但报表系统没有形成,相互的逻辑关系不清晰等问题;研究促进政府部门转变理财观念、减少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研究解决目前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争取实现与国资委、审计、人社等部门数据的联网。
  (三)探索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有效方法。探索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研究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资源型国有资产、文化遗产型国有资产的监督,探索完善人大对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方式,破解目前各级人大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国有资产监督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促进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的规范化、法制化。
  (四)探索人大决定重大财经事项的方法和程序。中央和省委已相继出台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关意见。我们要认真研究落实,清楚界定财经类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内容,思考人大如何对党委和政府共同决定的事项行使决定权等问题,探索对需要决定的事项进行科学论证和讨论,并监督人大决定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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