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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走访 他挂念农村场镇能否“亮起来”

时间 2019-01-13 来源 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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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代表徐文科呼吁调整农村场镇路灯电费计价分类

  1月12日一大早,省人大代表、仁寿县农业局果树站农技员、县清见果业专业合作社社长徐文科把11日在3个乡镇走访调研时收集有关农村场镇路灯的材料塞进行李箱带往成都。这些日子里,他一直惦记着农村场镇群众早晚出行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乡镇“点亮工程”的实施和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场镇路灯数量的增加,给广大场镇居民生活带来很大方便。但是,路灯的管理、维护及电费成本也增加了场镇所在地政府或居委会的经济负担。“一些地方出现路灯安装得起而用不起的状况,有的只好逢年过节和特殊情况才开路灯或干脆不用路灯。这种情况使农村场镇路灯成为摆设而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徐文科说,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很大,反映强烈。

  1月11日,徐文科专程前往慈航镇、钟祥镇、满井镇进行走访调研。“镇上的路灯在哪个时间段开?开几个小时?”在慈航镇街头,徐文科问镇政府分管副镇长。“每晚7点开,晚上12点关灯。”“冬天早上天亮得晚,早上不开灯,上学的娃娃有点恼火哦。”街上的群众向他反映。“路灯照明一度电要八毛多,早上也要开的话,电费难以承担。” 分管副镇长坦言。

  慈航镇有15条街道,安装240盏路灯,每月电费支出是6500元,全年要花7.8万元,日程维护费用还要花4万元。而钟祥镇同样是安装240盏路灯,夏秋时节是晚上8点到次日早上6点开启,冬春时节是傍晚6点到次日早上8点开启,群众较为满意。钟祥镇政府镇长易芹恩则感觉电费负担重,“2018年电费支出19万元,日程维护费9万元。”

 

 

  在满井镇,徐文科走访后了解到,全镇有街道15条,路灯380盏,实际使用的有178路灯盏,夏天晚上7点半到次日6点半开启,冬天晚上6点半到次日7点半开启,2018年电费开支15.75万元,日程维护费7.286万元。“我们也想让所有的路灯全部亮起来,但负担不起电费。”宋萍镇长说出了真实想法。 

  据了解,我省农村场镇路灯用电价格分类并不统一。十几年之前物价部门将“由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直接管理或委托管理的公共交通照明(包括城市及农村路灯)用电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当时“居民生活用电”与“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相差不大。但是,随着电价的调整,特别是2013年8月起,“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和“非普工业用电”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后,场镇和农村路灯电价进一步提高,与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差距较大:居民生活用电为0.5224元/千瓦时,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7344元/千瓦时。

  徐文科认为,解决好农村场镇路灯电价问题,让农村场镇路灯亮起来,有利于方便场镇居民晚间出行、改善农村场镇社会治安、活跃农村场镇文化生活。“仁寿县今年全面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县乡人大代表走访群众后征集到的民生实事项目中,有不少是涉及农村场镇路灯安装内容的。”身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徐文科很清楚,路灯电费过高将导致路灯安装得起而用不起,则达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目的。为此,他建议  省发改部门将农村场镇路灯电价分类调整为“居民生活用电”。

  1月11日下午,徐文科特地向仁寿县发改局、国网仁寿供电公司、县路灯管理所等单位咨询相关政策。“农村场镇路灯是一项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一种公益用电行为,因此执行‘非居民照明用电’或‘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明显不合适,应该调整。

 

 

  徐文科在连夜写成的关于调整农村场镇路灯电费计价分类的建议稿中指出,根据《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973号)>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673号) “销售电价分类适用范围”划定的“一、居民生活用电”之“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是指城乡居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规定,建议将农村场镇路灯用电划入“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的用电”范围,从而以“居民生活用电”计价,以便农村场镇所建的路灯能“点起来”“亮起来”,助力乡村振兴,更大程度提高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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