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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里程碑

——访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

时间 2020-06-03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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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中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

  中国民法典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里程碑。编纂中国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客观需要。

  中国民法典有着怎样的历史定位和时代特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带着这样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里赞。

 

  

 

  记者:编纂已逾百年的中国民法典,有着怎样的历史定位?

  里赞: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已逾百年。清末修律时期,就有了第一部中国民法典草案即《大清民律草案》。民国初年,制定了《民国民律草案》,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只是这些民法典要么从未生效,要么仅短暂实施。

  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国民法典编纂的新征程。从1955年开始,陆续形成了多个版本的中国民法典草案。这些立法尝试为后续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累积了大量的经验。

  改革开放后,中国民法典的编纂进入了新的阶段。1979年,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门组成民法起草小组,考虑到制定和施行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在1986年先颁行了《民法通则》,此后陆续出台了多部民事单行法,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2017年3月,《民法总则》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

  2019年12月,完整的中国民法典草案公布于世。到今年5月28日,举世瞩目的中国民法典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后正式颁行。

  中国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和实施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中国民法典编纂,不仅能统一民事法律规范、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对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积极意义,从而开启了我国法制史、法学史的新时代。

  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分别是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的民法法典化的里程碑,我相信,中国民法典必将成为21世纪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

  记者:将成为21世纪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中国民法典有着怎样的时代特征?

  里赞:为什么我有信心说我们的中国民法典将成为21世纪最具里程碑意义的民法典?主要因为这部民法典具有其他法典不具备的时代特征。

  首先,中国民法典提炼和回应了中国特色的民事法律实践。这部民法典吸收了我国长期以来的民事活动经验,是新时代民事法律实践的理性总结,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数十年的制度提炼,回应了社会主义市场活动和社会治理的重要问题。

  例如,长期以来,我国民间借贷问题突出,高利放贷屡禁不止,由此引发不少刑事案件。为此,中国民法典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更改第二次草案中“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一款。

  又如,目前建设工程领域也存在现实困境,存在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的现象,并且情况复杂。第二次草案第58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无益于工程质量的提高与当事人间纠纷的解决,中国民法典删除了该款规定。

  诸如此类,以实践经验完善民事规则的例子并不鲜见,对现有民事活动实践经验的有效利用,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实用性与科学性。

  再如,物权编认可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既包括业主对专有部分单独享有的所有权,又包括对共有部分共同享有的所有权,还包括对共同事物的管理权。

  对该规则进行完善与回应,是基于城镇商品房小区中,公共维修资金使用难及业主达成共识难,因此物权编通过具体规则设计降低了形成决议的门槛。

  其次,中国民法典借鉴和吸收了世界各国的民事法律理论。中国民法典吸收了世界各国民法理论的精华,可以从中看到对德国、日本、法国、瑞士、意大利等主要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理论和制度的借鉴,不仅如此,中国法学界还在现有的民法理论上,提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民法理论。

  如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美国家陆续兴起了人格权理论和法律制度,并将其作为现代民法不可或缺的内容,但极少将其上升到民法单独一编的高度,中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体现了我们对西方民法理论的吸收和借鉴,也体现出我们对于人的关注、对于人格权的保护,在法典编纂的意义上已经超越了诸多西方发达国家,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重视人、重视人权的重要体现,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是民法理论的一大创新。

  再次,中国民法典继承和发扬了传统人文精神和优秀文化。中国优良传统文化的汲取,将成为我国民法典的亮点和制度优势。

  例如,此次民法典在既往《婚姻法》第1043条“家庭关系”一条新增了“优良家风”的内容,作为第一款,即“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弘扬家庭美德, 重视家庭文明建设。”这既是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要求,也是文明社会秩序的美好倡导,既是传承中国民族传统美德的生动写照,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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