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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林:走进人民大会堂为《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建言

时间 2020-12-28 来源 南充市营山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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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二楼第六会议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 营山籍全国人大代表李树林操着浓重的四川口音阐述自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用时约5分钟。期间,一起参加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频频点头表示赞许。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营山籍全国人大代表李树林受邀列席。他的意见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印的简报以近两页的篇幅予以刊发。

 

广泛走访 收集基层情况

 

  早在11月下旬,李树林就接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邀请他列席会议的通知,他赓即前往南充、广安、达州等地,走访群众和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基层实际情况。

 

 

  “各位老乡,国家要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你们觉得乡村振兴要怎么搞?”在广安市广安区花桥镇圣庙村,李树林和乡亲们围坐在一起,征求意见。听说全国人大代表可以把意见带到北京去,乡亲们高兴地打开话匣子。“乡村振兴,要想办法把人才引回来。”“土地撂荒令人心痛啊!乡村振兴要连片发展产业。”……乡亲们畅所欲言,李树林一边倾听,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

  李树林说,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理应把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反映上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出台贡献一份力量。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李树林积极发言。“乡村振兴规划政策应尽快出台,做到田地、道路、房屋规划相融;加大对偏远地区的财政资金扶持”……

 

部门支持 获得第一手资料

 

  李树林是南充市营山县老林镇猫顶村人,现任四川通旺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班长。他20余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2017年被推选为四川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树林代表的履职得到了营山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12月15日,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召集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扶贫开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座谈,李树林听取了县级职能部门对推进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使前期基层走访调研的情况更加清晰化和系统化,形成了较为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四川中西部地区乡村振兴的发言提纲,确保将最能反映基层实际的第一手资料带到会上去。

  “这次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让我更清楚地了解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大会期间是如何工作的,这对于我今后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有很大帮助。”李树林感慨地告诉笔者,他将加强学习研究,为我国的立法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更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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