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省各级按照“合法合规、明确责任,规范运作、分步实施”的原则要求,有序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2012年,我省“三公”经费首次公开,较之已公开“三公”经费地区,我省公开范围更广,公开内容更明细。今年3月,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2014年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和60个省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已在省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2014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细化,说明更加详实。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开了出国(境)团组个数、人数、出访地点、考察学习的具体项目;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开了部门(单位)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数量、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和车型;公务接待费公开更加明细。
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常态化的同时,我省出台多项经费管理规定,对“三公”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报销和监管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出台《四川省省级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因公临时出国所需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执行口径。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级单位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对接待开支的住宿、餐饮、交通费用进行明确规定,对接待标准、接待人数作出限定。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在内的地方预决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等作出详细、具体的规定。
把“三公”经费公开管理作为重要工作,多措并举,不断加大预算信息公开监管力度。一是将“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及时汇总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主动接受省人大监督。二是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全省预算信息公开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动态掌握全省“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及时向财政部和省政府报告。三是配合财政部专员办完成“三公”经费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严肃纪律,强化督查,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开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