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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徐玖平:尽快补齐民营医院传染病防治“短板”

时间 2020-09-07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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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抗击新冠肺炎是对我国公共卫生体系的一次全面大考。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医疗机构是重要场所,医务人员是关键因素。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民营医院由于各种因素影响,与公立医院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要提高我国传染病防治整体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民营医疗机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尽快补齐这块“短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定,民营医院同样应当开展常态化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徐玖平在调研中发现,民营医院在传染病防控制度建设、流程控制、设施设备、人员能力等方面都还亟待改进。

 

 

  “相关制度不健全,组织体系不完善。”徐玖平告诉记者,很多民营医院没有制定规范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没有制定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健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体系。

  “预检分诊制度未得到严格落实。”徐玖平说,各民营医院均设立了预检分诊点,分诊点基本能做到标识清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但普遍存在分区不规范,流程不合理,防护用品配备不足的情况,未达到病人转移路线室外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

  “院感控制不规范。”徐玖平在调研中看到,部分民营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流程未按技术要求进行流程再造,有很多不符合院感控制要求的地方。

  “硬件设施设备达不到标准。”在传染病防治中,合理分区,实现物理隔离是基础要求。徐玖平了解到,民营医院大多数都是租赁用房,受房屋结构局限,在功能分区上无法满足要求,导致重点区域的流程设置不合理,存在院内交叉感染的风险。

  “专业人才严重缺乏。”徐玖平说,目前许多民营医院从事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基本上是护理部或后勤人员兼职,无相关专业背景。另外人员流动性很大,导致兼任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人员更换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工作质量自然无法达到理想效果。

  如何加强民营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徐玖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强民营医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建议。

  “要强化法制教育。”徐玖平认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民营医院必须依法执业,依法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严格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严防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要定期组织民营医院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律意识,从而真正主动去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规章制度,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要依法承担传染病防控和院感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

  “要强化日常监管。”徐玖平说,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履职尽责,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民营医院,必须责令限期整改,以维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刚性和权威,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感染事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要管理和服务并举,关口前移,在受理民营医院设立申请时就及时介入,从一开始就规范运行,以促进民营医院又好又快发展。

  民营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有益补充,有助于弥补我国卫生事业投入不足,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一定要强化帮扶引导”。要在专业技术上应当予以指导,落实好公立医院对口指导帮扶民营医院的政策,同步提高民营医院的专业技术能力,造福广大人民群众;要将民营医院人员纳入医卫系统统一培训规划,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民营医院医护人员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提升传染病防治专业水平,同时还可以储备一支专业队伍,以便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征召调用,提高政府的应对能力;在服务社会上应当加强教育引导,要加强引导,鼓励民营医院主动参与公益活动,树立良好形象,打造良好口碑,保持民营医院正确的发展方向。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徐玖平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分组审议会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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