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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写票处应该更秘密一点

时间 2016-08-04 来源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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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拉开帷幕。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效开展,有一个重要条件——选民在填写选票时,能够完全独立自主。如何确保选民独立自主行使选举权?选举法中规定的“选举时应设有秘密写票处”算得上是一个重要保障。但实际情况能达到法律规定初衷吗?
  从实践中看,各地都能严格按照选举法规定,在选举现场设立秘密写票处。然而,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时,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尴尬的场景——偌大的广场上,一群人围在一起认真的填写选票,然后有秩序的走向同一个票箱投出选票,广场一角显眼的秘密写票处则无人问津。作为保障选民独立自主行使选举权的秘密写票处为何如此受冷落?是选民不需要秘密写票处还是秘密写票处不符合选民要求?
  作为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秘密写票能保证选民在写票时独立自主、不受外界干涉、自由地表达自己的选择意愿。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显然,秘密写票是人大换届选举所必须的,也是选民所需要的。那么导致秘密写票处冷清的原因无外乎还不够“秘密”,还不符合选民要求,这一点也从选民私下反映得到印证。
  试想,原本打算到秘密写票处独立自主行使选举权时,却发现秘密写票处就在众人眼光之下,不仅不能够完全自由表达选择意愿,反而还将自己的行为公诸于众,甚至可能引来选举现场其他人的议论、猜疑。这样一个可能使选民遭受不利影响的写票环境,无疑对于想秘密写票的选民来说是有所忌惮的。
  所以,笔者认为,秘密写票处不应该成为一个只是响应法律的摆设,组织者更应该设身处地从选民的角度出发,把秘密写票的文章做细做足做实,让秘密写票处真正“秘密”起来,真正发挥作用。这是选举法规定的本意,也是组织者履行法律的义务,更是选民的期待。
  其实,让秘密写票处更秘密一点并不难,只需要组织者多动动脑筋,比如在选举现场多设置几个秘密写票处,或者把秘密写票处设置在隐蔽的地方,或者鼓励引导选民去秘密写票处写票,这样就才可能让秘密写票处真正发挥作用,让法律落地,让选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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