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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注重” 增强监督实效

时间 2018-11-21 来源 射洪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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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人大作用能否有效发挥,关乎着地方人大的权威和形象。因此,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是人大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监督工作的切入点是审议议题。只有坚持“四个注重”,才能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的作用。

议题选择应注重“广、准、精”

  一是征集要广。在议题选择时,要广泛征集,重点收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QQ等平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议题,广泛听取干部群众、人大代表等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是选题要准。在确定议题时,要紧扣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要围绕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支持和帮助政府解决问题;要关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住房、医疗、养老、扫黑除恶以及环境污染治理等热点问题,努力为百姓排忧解难。
  三是数量要精。应坚持“少而精、抓大事、议大题”的原则确定议题,决不能求多求全,要直指问题要害,拿住症结命门,最大程度实施有效监督,力求干一件、成一件、见效一件。

调查研究应注重“实、活、宽”

  一是作风要实。人大调研要取得成果,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应真正深入基层第一线,多接触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取得第一手的原始素材。深入实际不能浮光掠影、走马观花,要能不怕辛苦,多跑,多问,细听,勤记。
  二是方式要活。人大的调研关乎议题审议质量,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综合运用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跟踪调查等方式,注重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多层次、立体式的调查,全面、广泛、深入收集材料,为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见地的调研报告奠定基础。
  三是范围要宽。开展调研时,要多层次、多角度进行,既要搭“天线”,又要接“地气”,既要唱“高音”,又要唱“低音”;既要看亮点,也应不避短,要全面搜集相关信息并进行深入细致地剖析,才能科学准确地掌握情况,给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意见。

会议审议应注重“短、透、真”

  一是汇报材料要短。不论是“一府一委两院”的汇报材料,还是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要言简意赅、文字精炼、结构严谨,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摒弃“穿衣戴帽”和过多总结成绩的情况。
  二是问题分析要透。在内容上,要紧贴实际,条理清晰,客观公正,使问题分析更具现实性和针对性;在观点提炼上,要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令人信服;提出的对策和建议要接地气。
  三是审议发言要真。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发言时,要力戒华而不实、不切实际,哗众取宠,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沽名钓誉。要心口如一,坦率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

督办落实应注重“快、紧、严”

  一是意见制定要快。应当在会议结束一周之内,在确保审议意见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出具体意见,严把审核关,确保规范用语、依法依规,最终形成正式审议意见。同时,要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写明确、写具体,写出整改时限。
  二是跟踪督办要紧。落实是审议的延续,也是审议的目的和落脚点。要将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列入督办工作事项,采取委室跟踪督办,运用“清单制”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审议意见。适时在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用好测评结果,确保监督实效。
  三是结果运用要严。既要对办理认真、反馈及时、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又要对敷衍塞责,办理不认真或不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的部门单位提出批评,必要时启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方式。要及时向县委或组织、纪检等部门通报测评情况,便于党委在考核、考察工作时参考利用,同时建议将满意度测评结果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更好地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  

(作者为射洪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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