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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府两院”领导列席分组审议益处多多

时间 2019-10-14 来源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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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基层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中,“一府两院”领导通常列席同级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向全体会议作综合性工作报告和列席联组审议,对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则重视不够,往往都是政府组成部门和法检两院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笔者认为,这不利于被监督者全面倾听监督者的声音,不利于深入改进工作。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一府两院”领导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其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助于”。

  有助于增强“一府两院”人员的人大意识。人大意识,是尊重人大的法定地位、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是“一府两院”产生于人大、对人大负责的意识。地方政府正职、副职和法检两长由人大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列席分组审议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意见、回答询问,是树立和强化人大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在基层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期间,同级“一府两院”领导要把列席分组审议放在列席常委会会议、报告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应该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全程列席常委会分组审议,以具体的行动带动“一府两院”全体工作人员增强人大意识,在“一府两院”层面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有助于增进“一府两院”领导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联系。“一府两院”承担着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民主法治建设的大量工作,任务重,工作忙,平时与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直接接触的机会和时间相对少,参与常委会会议则是一个相互认识、相互了解的机会。分组审议的范围相对小、人员相对少,“一府两院”的领导列席分组审议,可以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面对面、广泛深入地交流工作,委员和代表能更深入地了解政府工作、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有助于“一府两院”领导原汁原味地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分组审议氛围相对宽松,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发言顾忌相对少、发言人员几乎是全覆盖。“一府两院”领导列席分组审议,不仅可以激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为民代言的积极性,而且“一府两院”领导通过原汁原味地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代表的意见建议,接地气、听民声、察民情,能够受到更大的触动,又好又快地优化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从而更有针对性、更有重点地改进工作、做好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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