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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的思考

时间 2020-04-22 来源 内江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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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实现“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实现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让基层群众从中获得更多实惠?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成为破解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以下简称“票决制”)是指政府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报党委研究后,经同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以投票表决方式决定正式项目,再交由政府组织实施,并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制度。当前,“票决制”试点工作试出了经验,试出了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工作。本文就深入推进“票决制”试点工作谈点粗浅的认识。

  一、从政治站位上进一步提高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设计理念,用法治思维构建新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法治方式规范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党委、人大、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更加清晰,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票决制”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基层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以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具有重大意义。从实践看,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地方存在按部就班、照抄照搬的现象;有的地方把政府本来就要干的、实施起来比较容易的一些项目拿来票决,没有真正把群众最关心最关切的问题提交票决。因此,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票决制”的重大政治内涵和实践意义,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高标准高质量、依法依程序,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试点工作,为“票决制”的全面实施打牢坚实基础。

  二、从内涵界定上进一步厘清

  民生实事主要指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需求直接关联的事情,其所有事项应该是具体的、实际的。票决项目主要指列入人代会议程,由人大代表票决的那部分民生实事,不是民生实事的全部。这部分项目是政府未列入计划,而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认为需要列入,并且条件具备,可以在当年完成的;这部分民生实事不一定重大,但一定关乎民生,原则上已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的实事项目不应再票决。从实践看,有的地方把政府重大基建工程作为民生项目,从广义上讲虽然没有不妥之处,但与民生实事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具体内涵关联度不够;有的地方把上级人大已票决确定的项目又纳入本级人大票决项目,造成候选项目筛选上的偏差;有的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需要跨年度完成,且没有年度目标,致使无法在次年的人代会上做出完整性评价。因此,应进一步弄清民生实事基本内涵,准确界定民生实事项目范围,这是做好民生实事票决工作的前提和关键。

  三、从项目特点上进一步把准

  民生实事项目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突出民生;公益均等,普惠共享;量力而行,先急后缓;可评可检,注重绩效”等原则。从实践看,“票决制”试点工作在制度上不断完善、在程序上不断规范,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有的民生实事项目不够精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因此,应着力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把好把准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关。一是普惠性,民生实事项目能使大多数人民群众受益,满足大多数群众期盼,得到大多数群众拥护,如解决人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等涉及每家每户的迫切问题,解决地区群众就业、养老等普遍性问题。二是公益性,民生实事项目是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项目,一般由政府承担社会公共属性突出的事情,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居民公交出行、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等。三是时效性,民生实事一般是群众急需解决的具体事情,因此,在相对短期内见效也是民生实事的基本属性之一。一般应在当年实施、当年完成、当年见效,如果个别项目确需跨年度实施,原则上需要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群众当年可以部分受益。如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活设施改造、公共文化、健身场所的提升等。四是可行性,民生实事项目要与地区中长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政府公共财力支撑相适应,特别在资金安排上应充分考虑实际,量力而行。同时,还要考虑到民生实施项目与国家政策,土地资源等要素的结合,充分考虑到办理过程中的可操作性,确保“票决项目”切实可行。

  四、从监督力度上进一步加大

  票决不是目的,让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让人民群众受益共享才是真正的目的。从实践看,由于有的地方缺乏监督力度,导致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存在推进不力、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因此,应注重从三个环节上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在项目实施环节上,政府应依据票决意见,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按项目任务分解表制定工作推进流程图,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在项目监督环节上,人大应制定监督计划,明确监督分工和监督方式,组织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相关专家组成监督小组,按计划跟踪监督项目推进。特别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广泛听取民意,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工作,使群众成为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最广大的监督者,形成全员监督态势。三是在项目评估环节上,先由政府实施单位在项目完成后进行自评估,再由人大组织以代表为主体、各种专业人员参与的评估小组进行预评估,然后提交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和满意度测评,最后将整个工作开展情况在下一年度人代会上向全体人大代表报告。

  五、从长效机制上进一步完善

  “票决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一项重要创新,在提高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实践看,有的地方由于财政条件有限、项目资金不足、工作机制不畅等原因,导致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后劲不足、推进不力。因此,为确保“票决制”的可持续性,应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票决制”工作全过程,将“票决制”工作纳入同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优先统筹,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二是市县两级要设立票决制项目专项资金,支持试点乡镇持续开展票决制工作;县乡本级财政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明确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民生实事票决项目的建设。同时,探索建立以本级财政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补充的民生实事项目资金筹措模式,以多元化投资方式弥补财政资金不足。三是财政、发改、住建、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和镇街,应建立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完善民生实事项目可研、立项、选址、土地、环评、勘察设计以及监理、施工招标、建设许可等现场办公和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程。四是积极创新街道人大工委工作, 破解制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会商制作用发挥的瓶颈,进一步形成规范、有序、高效的实施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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