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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创新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 2022-09-27 来源 资阳市雁江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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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通过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列重要论述,我们深刻认识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组织和运行具有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制度优势和群众基础,人大监督工作植根人民、依靠人民,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人大及其常委会务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倾听人民呼声,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使人大监督成为具有彰显民意、体现人大作为的刚性监督。

 

  一、深刻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科学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战略高度,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并不断发展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明确提出全过程民主的概念。2021年3月,全过程民主写入全国人大组织法。2021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清楚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观和中国政治制度运行的内在逻辑。学习领会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做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的有机统一,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体现。我们基层人大工作者要聚焦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础上,人大监督工作要充分体现人民性,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的理论内核和实践意义,采取有力手段和创新举措,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路径和渠道,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准确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对监督工作的实践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要把人民当家做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当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做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监督工作作为地方人大开展最直接、最广泛、最频繁的工作之一,实现监督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意义重大。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要以履职实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贯通,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真正实现,才能构建起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链条。

  (一)在问需于民上彰显人民性。我们始终坚持“党委中心推进到那里,人大监督工作就跟进到那里”的工作理念,按照实现党的意图和主张安排监督工作。同时,坚持每年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建议,确保每项监督议题都充分反映民意民愿。近年来开展的乡村振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教育基础补短、农村宅基地改革、水源地保护、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等监督事项,都是围绕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开展。每年人代会票决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邀请项目所在地群众代表开展追踪督查问效。人民群众民主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普遍提高,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了当家做主。

  (二)在问政于民上彰显人民性。勇于探索实践反映人民真实意愿的方式方法,让监督工作触及矛盾问题根源症结。今年以来,常委会先后出台了《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办法》《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情况跟踪督促检查办法》《专题询问办法》《工作评议办法》等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探索量化监督指标,设定预算执行率、审计问题整改率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答复满意率、落实率等监督指标。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答复满意率为100%,落实率为98%。开展专项报告满意度测评,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民主公开原则,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近年来,常委会先后对构建税务营商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和基本满意。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速,今年7月专门召开了全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询问会,会上组成人员和代表充分发表意见,与会代表提出尖锐问题,政府分管领导当场表态落实,民主监督辣味十足,有力助推了相关问题解决。

  (三)在问效于民上彰显人民性。监督不能止于找出问题,最终还要落实到解决问题。为了让监督发挥效果,让监督工作落地有声,常委会采取了跟踪监督的方式,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开展监督工作时,坚持事前向区委请示,结果向区委汇报、向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相关部门结合人大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订方案整改落实。落实情况要按时向常委会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监督。

 

  三、坚持实践创新,不断增强监督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我们始终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思路,坚持总结提炼监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思路、好举措,围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进行探索和创新。通过创新推动监督工作,特别是通过创新来推动老办法、老手段解决不好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基层百姓“急难愁盼”的事情解决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一)找准症结,在深化调查研究上求创新。 新形势下,人大调查研究应结合监督工作实际,丰富调研形式,在深度、广度上下功夫,为监督工作打好基础。要建立调研前的业务学习机制,结合调研议题,通过集中学习、专业代表小组业务研讨等形式,研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为调研做好知识储备。要拓展调研手段,在采取传统的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的同时,通过代表接待日、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途径,广泛收集第一手资料。要顺应大数据时代潮流,充分利用智慧人大平台、手机客户端等现代传媒和科技手段,扩大调查研究的信息来源,推进调查研究广覆盖、精准化。要通过组建专题调研组、代表监督小组等形式,发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力量参与调查研究,拓宽调查研究的渠道和深度,使调查研究真正深入实际,摸清情况、找准问题。

  (二)多措并举,在综合运用监督方法上求创新。近年来,我们根据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在工作中有机整合各种监督资源,形成了形式多样的组合监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比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采取了人大权力机关监督、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三家联合监督方式;开展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项目监督,采取了区人大监督、区纪委(监委)监督、区委办督查室、区政府办督查室监督、五级人大代表监督、项目所在地的群众代表监督的联动监督方式。同时,要将整体的综合性监督与单项工作的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既要对全区整体工作进行综合监督,也要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监督。总之,在监督中要根据不同议题,结合工作需要,科学合理选择适当有效的监督方法,才能最大程度提升监督效果。

  (三)跟踪问效,在强化跟踪监督上求创新。监督工作既要重过程,又要重结果,不能简单的把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一出了之,而是要做到一督到底,重点抓好督办落实。要建立问题清单制,根据监督工作中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针对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要建立督办常态化机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承办单位落实完成情况报告,跟进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商解决办理中出现的问题;要建立审议意见督办评估机制,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绩效评估,组建由常委会组成人员、专业领域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组成的评估专班,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给予肯定;对未能及时办结或测评为不满意的项目,则应当进行跟踪督办,列入人大跟踪监督的议题,切实做好监督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以实际行动为基层全过程人民民主书写新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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