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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16-07-21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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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和《关于〈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
  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6年8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370910668@qq.com。

   点击此处进行在线提交意见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docx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关于《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docx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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