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站在新起点 谱写新篇章————隆昌县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巡礼

时间:2011-09-02 来源:民主法制建设 作者:肖传书 李文荣
  

  30年辛勤耕耘,30年春华秋实。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在实践中创新,在探索中前进,步履铿锵,成就辉煌。
  围绕全县大局    依法履职行权——承载重托的30年
  30年来,隆昌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推进全县民主法制进程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30年来,常委会紧紧抓住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审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加强古宇湖保护与建设的决议》、《关于金鹅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决定》等决议决定324项,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强大的保障作用。
  ——依法行使监督权。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监督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30年来,先后对6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767次,对县政府制定的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提出审议意见369项,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依法行使任免仅。30年来,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规范了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42人次。其中,任免人大干部91人次,任免政府组成人员458人次,任免法官441人次,任免检察官152人次,使政权机关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监督行为——探索创新的30年
  常委会坚持把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作为人大常委会的根本性建设,常抓不懈,坚持做到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规范,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建立议事制度,规范工作程序。隆昌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于2008年4月制定和完善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隆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隆昌县人大常委会“三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对常委会、主任会、“三长”联席会会议的召开、听取报告、审议发言、投票表决、审议意见的形成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制度体现了人大常委会是在真正代表人民行使职权。
  ——完善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隆昌县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结合隆昌实际,于2008年4月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监督工作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制定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确保了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实际,更加体现民意。制定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法律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办法》和《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使我县的执法检查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制定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议案办理规定》、《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规定》,使议案和审议意见的办理体现刚性。制定和完善了《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使我县的人事任免程序更加规范。作出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和《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县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为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提供了保障。
  ——健全联系制度,畅通工作渠道。为加强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隆昌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了三项联系制度。一是制定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与对口部门联系制度》,对“一府两院”如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更加规范化。二是制定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办法》,对如何接受代表监督,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更加具体化。三是制定了《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省市级管理单位实施监督的办法》,对如何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市垂管部门的监督更具有可操作性。
  加强自身建设    增强履职能力——务实奋进的30年
  30年来,隆昌县人大常委会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时代要求相适应,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使命相适应,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相适应。
  ——抓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常委会坚持把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放在首位,认真坚持学习制度,积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群众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履职的能力和为民服务的水平显著提高,学习型机关建设有序推进。
  ——抓调研,创建务实型机关。常委会历来重视调查研究工作,并将其贯穿于依法行权的全过程。坚持对每一个常委会、主任会议题进行会前调研、视察,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使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提出的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抓规范,创建法制型机关。始终坚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监督工作为主线,认真做好常委会各项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作,始终坚持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使人大工作言之有法、行之有规,较好地发挥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
  ——抓作风,创建责任型机关。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搞好自身建设的切入点,牢固树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注意听取和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万里扬帆风正劲,继往开来谱新篇。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推动“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隆昌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作用,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继续奋勇前进,不断开展隆昌人大工作新局面,谱写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