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同年12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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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为展示我省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展示我省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进步,四川人大网特开设此纪念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