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访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长江

时间:2009-10-28 来源:四川新闻网
  

  记者: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乐山市人大常委会自成立以来,积极主动开展地方人大工作,为乐山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首先请李主任简单介绍一下乐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发展历程,并结合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对乐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谈谈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的重要意义。

  李长江: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是很值得庆贺和纪念的一年,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985年四川省行政区划调整,经国务院批准,乐山撤地建市。同年5月21日至24日,乐山市隆重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此揭开了乐山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篇章。二十四年来,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乐山市委的领导下,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己任,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而使人大工作在实践中得到了发展、进步、提高。在这二十四年中,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历经五届,并成功组织召开了30次人代会,依法召开常委会15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80多个,对46部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46个,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0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乐山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三十载沧桑,三十载辉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已经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政权体制的一个重大改革,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地方政权体制、加强地方政权建设、进一步发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重大措施,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大发展,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维护法制统一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每届的第一次会议上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这种制度,使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和民主生活更加健全。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要行使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民族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权,行使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此外,在民族自治地方(峨边、马边)还享有制定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的职权。总之,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将大大加强地方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对促进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记者:请谈谈您对人大工作有何体会和评价?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如何履行好人大职能并创新开展人大工作?

  李长江:我是2004年2月到人大工作的,并在乐山市第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要分管人事代表外侨工作,今年8月组织上确定我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从当选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之时起,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一直不敢有半点懈怠。经过五年多来的人大工作实践和不懈努力,现在,我市人大工作环境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形成了党委重视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对于如何做好人大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人大作用的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领导中国人民伟大事业的核心,这是经过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历史实践形成和充分证明了的。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和依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一条不可动摇的重要政治原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都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只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人大工作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第二、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同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权力机关与执行机关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人大与“一府两院”都是地方国家机构的一个有机整体,只是分工不同,职责不同,总的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因此,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要通过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一府两院”的支持和配合,切实做到在参与中沟通,在沟通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形成强大合力,同心协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抓落实。

  第三、必须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与集体行权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任何决议、决定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这样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意志,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第四、必须正确处理人大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大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要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人大一定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人民重托,不辱使命,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经常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人民意愿,倾听人民呼声,反映人民意志,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这样人大工作才有坚实的基础,才能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活力。

  第五、必须正确处理好人大依法行权与不断创新的关系。我国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将会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重视人民群众的创造力,重视人大工作的开拓性,把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运用,并逐步上升为法律和地方性法规。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乐山市在推动民主法治进程中有哪些经验和总结?创新与突破?比如,有无具有标志性的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举措,突破性成果等等。

  李长江:1985年乐山市人大常委会的设立,标志着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开端。在24年的民主法制进程中,我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在本地区重大事项的决定作用,在监督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中的主体作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力作用,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督促作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促进作用,经过不懈努力,我市的民主法治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以普法教育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扎实推进。狠抓了“一五”至“五五”普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在全市上下形成“学习宪法、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极大地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增强了公民的法治观念。

  二是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依法治市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地方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延伸和扩展。1998年3月,乐山市第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从此推动我市各项工作步入法治轨道。2004年9月,全市召开了依法治市经验交流会,认真回顾和总结了我市依法治理工作所到得的成绩和经验,安排部署了今后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这十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建立和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方参与、全民动员”的依法治市运作机制,一个以学法用法为基础,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核心,从上到下整体推进依法治市的局面基本形成。

  三是良好的法制环境正在形成。24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全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2001年,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为我市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民事、行政案件提供了处理依据,受到省人大内司委、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近几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经过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是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修订依法治理规划,落实依法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公示制等制度,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在城市,“法律进社区”活动全面推开;在农村,狠抓乡村干部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民主法治示范村创造活动在全市有效开展,峨眉山市静安村受到司法部、民政部的表彰。

  回顾24年来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主要有以下四点经验和启示。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民主法制的阶级性,决定了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能照搬西方多党制的政治制度模式。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们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作用,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了依法治市工作有步骤、有秩序的稳步向前推进。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民主法制建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备的法制,对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作用。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既是党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工作的主要任务。我们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及时将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市人民的意志和共同行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坚持和依靠人民群众。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力军。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要求。我们党和国家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在建设民主法制进程中,必须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主体的意识。只有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紧紧依靠和动员人民,民主法制建设才能有效推进,才有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

  第四、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必须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民主法制建设必须与制度建设、人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根本落脚点放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我们把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入手,全面依法加大建设力度,整体推进。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和团体、公务人员、全体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然,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楚地看到,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与安宁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记者:去年的5.12汶川大地震给我省造成了巨大的经济社会损失,在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巨大威胁和损害的时候更需要我们党和国家关心民意、了解民情。请您谈谈乐山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在抗震救灾中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如何做到“心为民所系、情为民所牵”?

  李长江:2008年发生在汶川县的“5.12”特大地震波及乐山,全市11个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受灾,其中夹江县较为严重。全市共死亡9人,5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28.6亿元。灾情发生后,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号召,立即行动,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天,常委会几名领导及时分赴全市各地指导抗震救灾和慰问受灾群众。鉴于这次灾情比较突然和严重,常委会专门召开主任会议进行了研究,并决定增加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议题。随后,常委会组织7个专题调研组分赴11个县(市、区)展开调研,并形成专题综合调研报告报送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常委会在认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情况报告后,针对我市灾后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向市政府提出了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把教育和社会公共事业的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优先解决,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对推进我市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山市对口支援灾区领导小组副组长蒋加强还先后多次深入到中江县缉庆镇协调解决和组织指挥援建工作。在这次抗震救灾工作中,我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号召,纷纷踊跃捐款捐物,有的还亲临一线参加抗震救灾,涌现出了许多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其中,全国人大代表、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委书记马元祝得知灾情后,连夜从出差地上海赶回峨眉,一面组织景区员工开展募捐活动,一面应对景区给旅游所带来的影响。据统计,经他组织筹集捐款62万元,献血100余人,组织100台客车赴灾区施救,派遣20名抢险救援人员和20多名志愿者携救灾物资和食品到灾区参加救灾行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峨眉山市佛教协会会长释永寿带头并组织峨眉山佛教协会向汶川灾区捐款109万多元,捐物29万元。省人大代表、瑞鸽公司经理胡英率公司职工加班加点赶制价值14万多元的550床毛毯支援灾区。省人大代表、四川明星电缆公司董事长李广元率公司员工为灾区捐款16万多元,交纳特殊党费58万多元。这些代表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像这样的典型事例数不胜举。总之,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在这次抗震救灾中“心为民所系,情为民所牵”,充分发挥出了代表的应有作用。

  记者:在今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乐山市委结合乐山实际,提出了“解放思想激活力、加大投资促发展、改善民生促和谐、真抓实干提效能”四项工作要求。乐山人大是如何围绕这一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的,尤其是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和监督促进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方面有哪些创新之处,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长江:在今年开展的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开展了这项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精心谋划,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强化学习,努力提升科学发展理念;三是广开言路,认真搞好分析检查工作;四是注重实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领导,确保“两不误、两促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常委会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委提出的“解放思想激活力、加大投资促发展、改善民生促和谐、真抓实干提效能”的工作要求,注重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把促进发展、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作为首要职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

  一是牢记把握服务发展大局这个关键。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既是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也是人大工作的大局。因此,我们始终牢牢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民主法制来保障科学发展的贯彻落实。今年,我们按照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省委的“两个加快”和市委提出的“投资促进创造新优势,科学发展建设新乐山”的工作主题,在常委会审议议题和工作安排上,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来考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发展大局,努力实现人大工作与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衔接、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二是牢牢把握以人为本这个根本目的。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体现在人大工作中,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我们十分关注“民生”问题,并作为常委会工作的大事来抓。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入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督促政府认真解决和处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比如:针对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及水污染治理、食品物品安全监管、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设施安全、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八项民生工程”等方面的问题,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及时提出了相应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认真整改落实。通过加大对“民生”问题的监督力度,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人民群众的称赞。

  三是牢牢把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地方人大来讲,对于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负有重要责任。我们首先突出发展的全面性。人大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肩负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这就要求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不懈地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其次是重视发展的协调性。当前,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经济容易失调、社会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这就需要及时加以调整。我们在密切关注金融危机所带来影响的同时,认真分析和研究目前出现的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重点督促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法律制度上妥善处理好社会不公平现象,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第三是追求发展的可持续性。乐山是一个矿产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都比较丰富的地方,合理开发、保护、利用好这些资源是关系子孙后代的大事。因此,我们一方面在工作重点上更多地、前瞻性地关注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直接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另一方面督促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本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四是牢牢把握强化自身建设这个基础。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职权的重要前提,只有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才能更好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才能把党委的决策贯彻落实好,把“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支持好,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督促解决好。我们十分注重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办事效率,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提供人大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在思想上,坚持把强化政治意识作为抓好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在组织上,重视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发展要求的人大干部队伍。近两年来,通过党委和组织部门进一步重视和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训、选拔、交流使用力度,使人大机关干部的成长进步有了一定改善,从而激发了人大机关干部的活力和工作积极性。在作风上,通过在人大机关中大力开展行政效能建设,使人大机关的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基本形成了用实干促进发展、用实干成就事业、用实干凝聚人心、用实干树立形象的良好氛围。

  在监督促进政府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依法行政。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报告,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市得以正确实施。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出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建议意见,督促整改和落实。三是注重监督实效。针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件,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跟踪问效,直到问题得以解决为止。通过采取这些举措,政府及其部门在推行行政效能建设中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乐山市资源密集、矿产资源、水资源、自然及历史文化旅游资源都非常丰富,市人大在推动乐山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各种资源的合理、有效与可持续利用?

  李长江:乐山资源密集,主要是指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水资源、悠久的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等方面。从矿产资源来讲,目前境内已发现矿产29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的有25种,现已开发利用的主要有煤炭、石灰石、磷矿、岩盐等18种矿产。从水资源来讲,流经乐山境内的主要河流有大渡河、岷江、青衣江,乐山中心城区就位于“三江”交汇处。从历史文化来讲,乐山是古代大文豪苏东坡(现为眉山市)、现代文坛巨匠郭沫若的故乡,有建于唐代、闻名中外的乐山大佛,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此外,我市还是全国、全省宗教工作重点地区之一,市内“五教”俱全(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道教)。从旅游资源来讲,除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峨眉山——乐山大佛外,境内尚有国家森林公园2处,国家地质公园1处,国家自然保护区1处,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2处,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1处。此外,省、市级各类旅游景点若干处。旅游产业已经成为我市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

  面对我市众多的资源优势,如何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成为市委、市政府的一个重大课题。对市人大常委会来讲,也成为人大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自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历届常委会都十分重视、关心对我市各种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这也给保护利用好资源带来严峻挑战,一些地方对资源无规划、过度的开采给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影响日渐凸显。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种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自200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针对岷江流域水污染问题、大渡河金口河段死鱼事件、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旅游环境的整治和整合问题、马边磷矿、井研——犍为盐矿、全市煤炭资源整合及小煤窑整治问题、工业污染(黑烟囱)问题、以及退耕还林等,分别组织开展了森林法、环保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等执法检查,并通过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集中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切实加大监督力度,提出明确要求,及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查处和纠正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从而使各种资源的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逐渐走向正轨,得以健康良好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后,我们仍将继续重视、关注和加大对各种资源的保护监督工作,努力促进生态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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