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民主法制画卷上的亮丽风景——宣汉县人大设立常委会29年来工作回眸

时间:2010-01-21 来源:人民权力报 作者: 胡旭东
  

  1980年10月,宣汉县人大设立常委会。翻开县人大设立常委会29年来的工作档案,许多泛黄的和崭新的书页,见证着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行使职权的每一步。县人大常委会不断为人大制度权威积淀着跬步之力,许多弥足珍贵的亮点,在民主法制画卷上留下了亮丽风景。
  29年来,县委对人大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县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有效机制,明确专门联系人大工作的领导,每年都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专门研究人大工作,提出人大工作基本思路。特别是2005年,县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为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29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作出决议、决定280余项,内容涵盖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为促进宣汉县各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如作出了《关于把宣汉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决议》和《关于实施宣汉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实施方案的决议》,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作出了《关于批准宣汉县县城近期建设规划的决定》,为加快县城建设步伐,推动县城建设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关于批准县中普投资公司向农发行申请70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贷款本息偿还所需财政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为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了“项目强县”战略的顺利实施。
  29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进依法治县作为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及时督促有关问题得到落实,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2008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对《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履行率低、部分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的问题,提出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加大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继续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的审议意见,有力促进了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现全县国有企业合同签订率100%,非国有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8%以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9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紧扣加快发展的主题,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重点针对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为确保县委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美宣汉”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县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选择课题进行跟踪监督,先后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环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招商引资、经济园区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报告,作出了审议意见,并多次通过组织代表视察、主任会议督办、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等形式进行跟踪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29年来,围绕发展主题,宣汉县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80余个,提出审议意见690余条。
  公民动力,乃人大力量之源,需要人大常委会敞开大门,实现“阳光议事”。从2003年起,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实施“阳光议事”。每次召开人大会议、人大常委会会议都邀请各界公民旁听会议;大会召开情况实时转播;公开代表建议,刊发代表建议承办信息……
  29年来,县人大常委会逐渐改革表决制度。从2009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举手表决”被“电子表决”取而代之。
  30年的实践,我们期许,民主法制建设在更广阔的时空辐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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