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三十周年专题

访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福耀

时间:2009-09-03 来源:四川新闻网-人大与民主法治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横断山脉北端与川西北高山峡谷的结合部,是四川省第二大藏区和我国羌族的主要聚居区。旅游、水能、生态和矿产资源突出。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资源优势及民族特点,在四川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改革开放30年来,阿坝州经济总量翻了五番,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工业经济不断壮大,城乡市场蓬勃发展,交通通讯网络日臻完善,社会事业欣欣向荣,人民生活不断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尽管“5•12”汶川特大地震给阿坝州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灾难和破坏性影响,但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党政军民的大力支援下,阿坝州委、州政府把抗震救灾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通过艰苦奋战,打赢了抢险救人、抢通保通、安置攻坚、防治次生灾害、卫生防疫、安全过冬和恢复生产的一场又一场硬仗,取得了抗震救灾的伟大胜利,灾后恢复重建也进展神速,谱写了感天动地的英雄凯歌。

  这其中,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了人大的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维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特别是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留下了锵铿足音。

  值此“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之际,记者专程采访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王福耀。

  记者:今年是共和国建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回顾过去,阿坝州人大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在推进地方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首先,能否请王主任简要介绍一下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的发展历程?

  王福耀:1980年12月,阿坝藏族自治州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选举设立了阿坝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1987年,随着州名的更改又更名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至今,州人大常委会已任期七届,即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州人大常委会的建立,对于民族地区民主政治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大发展,对于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证和便于人民管理国家事务、保障阿坝州改革开放事业和加速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治州具有重要的意义。

  州人大常委会设立30年来,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州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积极开展民族立法工作,实施对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州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对重大问题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并督促贯彻执行;依法选举和任免“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督促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我州的民主政治建设、政权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也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常委会机关从1987年荣获阿坝州文明单位后,一步一步向前迈进,2008年创建成为了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记者:近年来,阿坝州人大在积极开展人大工作,发挥人大作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有什么创新和特色?

  王福耀:阿坝州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州委中心工作和全州工作大局开展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民族立法和监督工作为重点,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阿坝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这一方面,我认为最有亮点和特色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为目的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二是以生态立州为目的突出监督重点;三是以发挥代表作用为目的做好代表工作;四是以规范人大工作为目的加强机关制度建设。

 
  记者:制定民族自治法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自治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自治权的重要体现。阿坝州人大是如何充分运用好这一权力,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王福耀: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在推进全州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积极行使立法权,先后制定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变通规定共13部自治法规,废止了1部自治法规。

  特别是2003年以来,州人大常委会把立法工作作为人大工作之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加大立法力度,加快立法步伐和进程,每年都有1-2部自治法规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实施。这些自治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是抓住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制定和修改好自治条例。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于1986年制定了《阿坝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1988年将《阿坝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改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2002年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始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自治条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工作历时4年,先后12易其稿,于2006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修订后的自治条例明确了本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奋斗目标,规定了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权,规范了自治经济建设、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事业、人才资源、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关系。

  二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制定自治法规。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农(牧)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出发,加强民族立法工作,先后制定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等7部自治法规。这些自治法规的颁布和实施,符合我州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是围绕社会事业发展的难点制定自治法规。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把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立法的重点,先后制定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变通规定》、《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变通规定》等4部自治法规。这些自治法规有效地解决了我州社会事业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立足州情重点加强环境资源立法工作。着力于环境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永续利用,结合州情,突出地方特色和民族特点,加强立法工作。常委会先后动议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自治法规案13个,颁布施行了《阿坝州水资源条例》、《阿坝州实施〈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的条例》等5部单行条例,正在报批的1部,即《阿坝州湿地保护条例》,正在制定与修订的有《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3部单行条例。这些自治法规的制定和颁布施行,为保护我州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阿坝的建设,确保我州的矿产、河流、草原、森林、湿地的保护与优势资源的永续利用,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五是坚持立、改、废并重。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通过立法解决问题的新经验、新办法不断产生,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中始终坚持制定、修改、废止并重的工作方针,使立法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保持法的活力。州人大常委会新立自治法规10部,修订2部、废止1部。

  六是加强监督,贯彻实施好自治法规,行使好自治权。自治法规的生命力在于贯彻实施,只有贯彻实施好自治法规才能真正体现立法的根本目的。州人大常委会把贯彻实施自治法规作为人大履行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内容,首先是将制定的自治法规纳入了普法规划,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其次是在自治法规公布实施的同时要求州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细化自治法规,使自治法规的具体内容得到切实贯彻实施。

  记者:以“生态立州”为根本,我们了解到,阿坝州的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21.6%提高到2008年的24.2%。在沿途的采访中,也感受到了阿坝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得力,成效明显。这其中,阿坝州人大是怎样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的呢?

  王福耀:生态是阿坝的立州之本,是阿坝发展的命根子。保护环境就是保护阿坝州发展的根基,保护阿坝州发展的“生命线”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阿坝州人大常委会突出生态保护这个监督重点,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生态立州”,夯实生态基础,建立生态高地,建设生态阿坝的战略思路和目标,加强监督工作,有力地推进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了我州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为建立生态旅游高地,建设长江黄河上游的生态屏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和法治基础,极大的促进了我州生态经济的发展。

  在这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是:围绕州委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决策和中心工作,先后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报告30余次,作出相关决议决定5个,对21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列入州人大的相关议案4件,写出有关调查报告40余篇,极大地促进了州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依法行政,监督实效不断增强,为我州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记者: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王主任能否介绍下阿坝州人大代表的情况和代表工作开展情况?

  王福耀:现在,阿坝州共有全国人大代表4名,省人大代表27名;州人大代表285名,县人大代表1692名,乡(镇)一级人大代表8873名。这些代表在各自的岗位上,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赋予的权力。特别是在关键危难时刻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先进作用,去年5.12抗震救灾中我州的各级人大代表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彰显了人大代表的英雄本色,在广大的老百姓中树立了榜样。

  在代表工作方面,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代表工作。

一是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工作方面的制度建设。州人大常委会为了更好的开展代表工作,先后制定了《代表开展活动办法》、《代表述职评议办法》、《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处理办法》和《代表辞职办法》等,各种制度的建立、健全使代表开展活动有章可循,并使代表工作管理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使各级人大代表在会议中为阿坝州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履行好自己的职权,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

  三是开展好代表“百、千、万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3名代表。在开展调研、视察工作的同时与代表联系直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四是加强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组织代表开展面对面答复工作。近几年来,州人大常委会在检查、督促州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同时,为使代表提出的问题尽快落到实处,州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了由人民政府职能部门面对面答复代表的工作。收到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王福耀(前排左二)带队深入田间地头进行调研

  阿坝州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和阿坝州人大领导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人大机关建设是分不开的,阿坝州人大在这方面有何总结?

  王福耀:阿坝州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把制度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断总结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实践中形成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规范行使职权的方式方法。

  先后共制定各项工作制度38项,其中州九届人大常委会新制定20项、修改9项,州十届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初以来已经制定6项,目前正在制定5项。这些制度的制定,对规范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在加强机关建设方面,我们的做法归纳起来可以用四个重视来概括:

  一是重视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以提高组成人员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重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使人大机关干部成为政治上清醒,懂法律、懂经济的多面手。

  三是重视加强制度建设,以提高常委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重视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以提升机关对外形象,促进机关作风不断好转。

  记者:阿坝州人大是如何在州委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人大工作与维护稳定、灾后恢复重建有机结合、协调起来的?

  王福耀:在阿坝州2008年的历史上,有两件事情是令我们难以忘怀的。受西藏拉萨“3.14”事件波及,我州阿坝等县相继发生打砸抢烧等不稳定事件,使维护全州社会政治稳定成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接踵而来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给我州带来了空前未有的巨大灾难,面对工作重点的转移和突如其来的灾难,州人大常委会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工作计划,以求实、顽强、进取的精神,迅速行动,密切配合,克服困难,召开常委会作出决定,全力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州人大常委会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和义不容辞的首要职责,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以各种方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到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之中。

  常委会领导在震后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参加抗震救灾工作;派出12名县级干部驻村帮助灾区群众搭建过渡住房、做好卫生防疫、开展生产自救、做好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全力支援灾区同胞重建家园;

  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阿坝”的主题,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富民强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经济增长较快,质量效益提高,全州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主要是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如何促进又好又快发展上。一方面,支持政府大胆开展工作,为政府做好经济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一方面实施好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的专题工作报告,形成审议意见,督促州人民政府认真办理,为促进全州经济发展发挥人大应有的作用。

  记者:阿坝州人大是如何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推进人大各项工作开展的?

  王福耀:当前,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正在进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活动要求,州人大常委会党组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了意见和建议78条,经过归纳整理为11个方面。党组在最近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把这些意见提交党组成员讨论,研究提出了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总之一句话,就是如何把州人大常委会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更上一层楼。

  践行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我们手中的事情做好,把州委交给我们的工作完成好。现在,抓好阿坝州的稳定和发展是我们最主要的任务。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将在州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州委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把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与维护稳定、促进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做到维稳、抗震救灾与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共同推进。要坚持政治上高标准,工作上严要求,讲原则,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树立全州“一盘棋”思想,兢兢业业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灾后恢复重建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州人大常委会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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