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案)》的修改意见

时间:2007-02-26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2006年11月30日在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11月28日上午,第二十四次常委会分组对《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案)》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该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同意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没有提出新的修改意见。教科文卫委员会11月29日召开会议,认为《成都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上位法不相抵触,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予以批准。

  关于条例的生效日期,经征求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该条例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意见,连同修改后的条例请一并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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